□張海英
據江蘇有關部門日前通報,今年3月破獲的連雲港“1·18”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牛肉案,禁銷牛肉行銷江蘇及周邊數省,銷售金額巨大,僅連雲港地區就賣出1億多元。目前,27名涉案人員被警方抓獲,近300噸問題牛肉被查扣,此案仍在進一步追查之中。(12月1日《揚子晚報》)
我國嚴令禁止銷售來自巴西瘋牛病疫區的牛肉及相關副食品,這一禁令到今年1月尚未解除。既然我國禁售巴西瘋牛肉,那麼這些牛肉無疑是從非法渠道進入我國,即走私進來的。一般不外乎兩種可能,要麼是嫌疑人從未設立海關的地點偷運進來的,要麼是經過海關,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手法“混”進來的。不管瘋牛肉是通過哪一種方式進入我國,都説明監管上存在重大漏洞。
從報道來看,巴西瘋牛肉行銷江蘇及周邊數省,但具體流向哪些省市縣,卻沒有完整的資訊披露。顯然,有關部門只有詳細披露巴西瘋牛肉流入的具體地方,才能讓消費者知情,不買不吃問題牛肉,並且能參與到打擊行動中。
看到這樣的食品事件,公眾不免想問:有關執法部門為何今年才發現?今年1月江蘇灌雲縣食安委接到舉報,而據嫌疑人交代,2012年底巴西牛肉禁售後,他們得知外省幾個地區仍能拿到巴西牛肉,他們就從去年初開始另辟渠道進貨。這説明,巴西瘋牛肉至少在我國已經銷售了一年時間。在這一年多中,監管究竟去哪兒了?灌雲縣公安局負責人稱,這是因為非法經銷戶的銷售手法相對隱蔽——“人貨分離”,囤貨地方分散、隱蔽,很難追查。這或許是事實,但如果對市場嚴密監管,鼓勵舉報,或並不難發現。
簡言之,巴西瘋牛肉流入境內並在多個省份銷售長達一年多時間,至少説明食品監管存在兩大漏洞:一是國門這個環節對境外食品沒有把好關;二是有關部門對國內市場監管不主動不嚴密。以此而言,既要嚴懲巴西瘋牛肉的走私者、銷售者,也要嚴懲監管不到位的有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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