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臺北9月10日電(記者陳鍵興、杜斌)臺灣食品藥品監管單位10日針對“餿水油”事件公佈總結報告稱,高雄市衛生局對對生産販售劣質豬油的強冠公司處以5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罰款,並將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本月4日,臺灣警方通報,經查發現郭姓涉案嫌疑人經營地下油廠,用回收餿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強冠公司則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進並製成“全統香豬油”上市販售。5日,郭姓嫌疑人被法院裁定羈押,強冠公司被勒令停業。
臺食品藥品監管單位在10日的總結説明中表示,強冠公司向下游235家業者出售劣質豬油782噸,而稽查發現相關油品流向了1020家下游業者。截至10日下午14時,臺灣各縣市衛生局已掌握流向的問題油品達730.4噸,其中封存油品161噸,對製成的246項問題産品下架封存回收約250.9噸,目前已銷毀約6.9噸。
臺相關單位對購買強冠公司問題油品的業者中未主動通報或提供不正確、不完整資料及規避者,依行政調查結果處以3萬至300萬元新台幣罰款,目前預計罰款金額為2450萬元新台幣。
事件曝光以來,臺食品藥品監管單位及各縣市衛生局總計稽查食品工廠、夜市、攤販、供飲食場所及販賣場所等共計8554家次。
此外,臺食品藥品監管單位還介紹説,關於媒體報道稱強冠公司自香港輸入工業用豬油一事,經查該公司2011年以來自香港GLOBALWAY CORP LTD公司總計輸入300噸豬油,其報驗文件依規定檢附有可供食用的公證報告。8日,臺食品藥品監管單位已就此事請香港相關機構協查GLOBALWAY CORP LTD公司輸出“豬油”油品的來源及品質,9日得到的初步回復是已就“金寶運有限公司(Globalway Corporation Limited)”疑涉出口豬油至臺灣強冠公司一事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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