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評論:保障食品安全確保法律剛性與執法力度
無奈的事實卻告訴國人,洋品牌快餐的食品安全不過也是一個傳説。“重典治亂”、“嚴打”是必須的,但是不能看“廣告”,還要看“療效”。
據東方衛視披露,記者臥底兩個多月發現,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國際知名快餐連鎖店的肉類供應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大量採用過期變質肉類原料。20日晚間,上海市食藥監部門表示,已經連夜行動查封該企業,要求上海所有肯德基、麥當勞問題産品全部下架。
最早由嬰兒奶粉發端,再到其他食品,幾乎實現無縫“全覆蓋”,本土企業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屢屢犯錯,一次又一次地踏入“同一條河流”,讓國內消費者信心全無,一向被認為管理標準、安全標準極高的國外快餐品牌則趁亂而入,呈現爆炸式擴張。時下,百勝旗下肯德基在中國門店數目即將接近5000家。截至去年7月,麥當勞中國門店數超過1700家。再加上其他洋品牌,數量將更加可觀。
無奈的事實卻告訴國人,洋品牌快餐的食品安全不過也是一個傳説。且不説高油脂、高糖分、高熱量的食物本身並不健康,僅以人為故意製造食品安全事故論,不少洋品牌快餐店都曾陷入各種醜聞,頻遭到國內媒體曝光。2012年的央視“3·15晚會”就拿麥當勞開刀,指其存在出售過期食品、“回收”已污染食品等問題。由此看來,麥當勞採用過期變質肉類已經不是“初犯”了。不過,今次“變質肉事件”情形尤為惡劣,表現有二:一是據資料顯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husi food)不是國內小作坊,而是一家外國法人獨資企業;二是暗訪記者獲悉,這些過期雞肉原料被優先安排在中國使用。
倘若記者獲悉的情況屬實,前一種情況説明:無論洋品牌快餐連鎖店在母國或其他國家執行多麼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信譽有多高,作為流入地,如果不對其進行有效監督,他們一樣會慢慢地“變質”,變成不守規矩的“壞孩子”。後一種情況,則涉嫌對中國消費者的歧視,對我國法律法規的挑釁。這些“過期變質肉”憑啥優先給中國消費者食用?是我國食品安全法規不管嗎?當然不是。現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明文規定,禁止生産經營“腐敗變質”、“污穢不潔”的食品。
明知肉類過期變質,仍然製成食品出售,要在法國,“一旦店內有過期食品被檢查部門發現,商店就得關門”;要在美國,懲罰性賠償和集團訴訟,足以讓不法商家心驚肉跳,乃至傾家蕩産。《食品安全法》去年開始大修,並逐漸成型,官方表達是“重典治亂”,社會闡述是“史上最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于去年5月3日聯合發佈司法解釋,表示要“嚴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典治亂”、“嚴打”是必須的,但是不能看“廣告”,還要看“療效”。還有一點,和過往無數次一樣,這次又被記者搶了頭功,率先曝光“過期變質肉”,又一次暴露出行政監管不到位、監管人員不作為,對那些失職的監管人員,又要如何處理?現在,轟動全國的食品安全就擺在這裡,要怎麼處置才能稱得上“嚴”?如果只是象徵性地罰點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就別提那個“嚴”字。
保障食品安全,首先要確保法律剛性與執法力度。對此,我們充滿期待。
[責任編輯: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