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王老吉”商標使用權開戰以來,無論是外包裝還是廣告語,乃至産品配方,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始終紛爭不斷。日前,王老吉以加多寶廣告內容侵害其商品聲譽為由,首次選擇將加多寶訴至北京法院。6月9日,北京三中院正式受理此案。
據原告方王老吉起訴稱,被告在店堂告示、電視媒體、戶內戶外媒體、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及産品包裝等各類途徑發佈、傳播“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以及與此內容或表達近似的廣告內容,侵害了王老吉涼茶的商品聲譽,構成虛假宣傳,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上述侵權行為,在相關媒體上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並要求加多寶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維權費用100萬元。
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中。 (席 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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