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餐飲業多、小、散、低現象嚴重,從業人員依法誠信經營意識淡薄,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力量薄弱,監管手段落後,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農村餐飲食品安全工作亟待進一步加強。為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監管網路、學校食堂、集體聚餐、小餐飲和“農家樂”等多個方面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農村學校要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意見指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建立以縣為監管中心,以鄉(鎮)為監管前沿,向村輻射延伸的縣、鄉(鎮)、村三級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網。縣要加快推進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交接和隊伍組建,加快提升監管隊伍能力和素質;鄉(鎮)要明確地方政府餐飲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監管任務繁重的鄉(鎮),鼓勵設立餐飲食品安全工作站,配備餐飲食品安全協管員,負責協助縣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監管。
鼓勵村設立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聯繫點,配備餐飲食品安全資訊員,負責本村餐飲食品安全資訊的收集和報送。鼓勵地方依託村委會、村衛生所等機構,不斷延伸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觸角,拓展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視野,加快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網路,逐步實現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全覆蓋。
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與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溝通合作,督促農村各類學校全面落實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簽訂餐飲食品安全承諾書,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針對關鍵環節、重點時段、重點品種,要加強農村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和監督抽驗,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加強對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嚴防假劣、過期或“三無”食品危害學生身體健康;督促各類學校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和《餐飲服務食品採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確保採購、貯存、加工、消費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要嚴查學校食堂加工製作冷葷涼菜,違規採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違規加工製作豆角;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嚴格供餐準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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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