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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購超市出售過期巧克力 目前已下架

2012-02-20 15:16 來源:齊魯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18日晚,市民王先生來電反映説,自己在樂購超市經四路店購買的四盒巧克力過期了,儘管超市最終退貨後並以“假1賠10”的方式給予王先生4320元予以賠償,但王先生還是想提醒大家:“真沒想到在這種大型超市還能買到過期食品,大家以後還得多留心為上啊!”

  432元買來四盒過期巧克力

  王先生家住桿石橋附近,因為距離位於經四路的樂購比較近,所以他和家人平時購物都習慣去那裏。17日晚,王先生及家人和往常一樣來到樂購超市購物,並花432元買了四盒單價為108元的巧克力,誰知回到家後發現,竟然是過期産品。

  他告訴記者,按照這四盒巧克力包裝上寫的,應該是2012年1月到期。“可現在都2月份了,超市怎麼還在賣啊?”王先生直言,開始還有些懷疑自己的眼睛,可仔細看了好幾遍,確實沒看錯。

  於是,第二天晚上7點多,王先生帶著這四盒巧克力和購物小票,來到樂購想要退貨,不料,事情並沒有他想得這麼簡單。

  兩次和超市“交鋒”才解決

  “當晚來到服務台後,服務員先是不承認,後來我們要求調出監控錄影後,他們不得不承認了,才妥協説同意退貨,但經過這一番折騰之後,我覺著超市對待顧客及自己商品存在的問題實在太不負責,所以就沒輕易答應,而是要求他們以‘假一罰十’並且退貨的標準來處理,但超市不同意。”王先生説,就這樣,雙方僵持不下,當晚一直折騰到淩晨1點多才回家。

  19日下午,在記者的陪同下,王先生的家人帶著巧克力再次來到超市討個説法。迫於壓力,超市最終同意退貨後,以‘假一罰十’的標準給予4320元作為賠償。

  王先生坦言,自己開始並未打算提出過分要求,“去之前僅僅就是想退貨,後來看到超市的態度實在太不負責任,所以就沒有輕易答應,作為一個大型連鎖超市出售過期産品,被顧客發現難道就只有退貨作為交代嗎?”王先生説。

  過期巧克力目前已經下架

  19日下午2點左右,記者來到位於經四路的樂購超市。在王先生之前購買過期巧克力的貨架前,記者一一查看了所有品種的德芙巧克力的日期,均沒發現有過期現象存在。此外,記者注意到,關於德芙巧克力的生産及保質期,所有産品的背面標注的都是“此日期前最佳”,至於過了這個日期是否就不保質的問題,記者19日下午嘗試電話聯繫德芙公司的客服電話時,被告知週一至週五才是工作日。

  隨後,記者來到樂購服務台,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該投訴確實已經退款並按“假一罰十”的標准予以了解決,而且事情的解決是王先生和超市溝通的結果,“並不是都按這種方式處理,要看具體情況。”

  在此,記者也提醒廣大消費者,無論在哪兒買東西一定要認真注意保質期,以免買了過期産品。一旦買了過期商品可留好購物發票及時進行維權。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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