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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提醒內地居民受聘帶水貨或判刑

2015-02-03 11:02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新華社電 春節臨近,香港將迎來內地遊客訪港高峰,深港兩地口岸的工作人員開始加強對出入境人員的監察工作,其中打擊水貨客成為重中之重。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馮伯豪日前接受駐港內地媒體採訪時表示,香港非常歡迎內地遊客來港旅遊、購物,但提醒他們不要受走私團夥利誘、受聘帶水貨而觸犯法律,這將很大程度地影響他們日後來港旅遊、訪問。馮伯豪表示,很多內地居民因不清楚香港法規而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違法。他強調,受聘從香港帶水貨回內地的行為已違反入境條例,在香港屬於刑事罪行,後果嚴重。

  根據香港入境條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雇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數據顯示,2012年9月至2014年底,入境事務處與香港警務處共採取了166次執法行動,累計拘捕1877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居民及20名香港居民,其中,268人被押至法院判刑坐牢19天至3個月不等。此外,入境處已將13000名懷疑從事水貨活動的人士名字錄入監測名單,並已拒絕25000人次入境香港。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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