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走私分子帶澳門“手信”過關,每帶一袋澳門特産賺兩三元工錢,終因走私團夥在淘寶網上兜售手信露餡而落入法網。昨日,一“水客”走私團夥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堂受審。該案將擇日宣判。
經拱北海關緝私局查明:2013年2月起,被告人馮某獅委託王某某和卓某花(另案處理)從澳門為其採購澳門特産“鉅記手信”、“咀香園”等商家生産的杏仁餅、花生糖、肉脯等食品,每日根據淘寶網上訂購量向“水客”王某某和卓某花二人發送所需商品品種和數量,兩名“水客”從澳門訂貨並組織其他“水客”以“螞蟻搬家”的方式帶入珠海,“水客”每帶一袋獲取2.5元或3元不等的帶工費。另一被告人陳某燕(馮某獅妻子)于2013年5月起在珠海幫助馮某獅組織接收貨物。
經查,從2013年2月至落網,被告人馮某獅走私入境貨物涉嫌偷逃稅款33萬餘元;被告人王某某走私入境貨物涉嫌偷逃稅款29萬餘元;被告人陳某燕走私入境貨物涉嫌偷逃稅款33萬餘元。(記者陳治家 通訊員譚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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