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別忘做一件事,關係你錢袋子!
中新網6月29日電 題:6月30日前,別忘做一件事,關係你錢袋子!
中新財經記者 李金磊
2021年度個稅匯算臨近尾聲,6月30日即將截止。還沒有退稅或補稅的,要抓緊辦理了。
6月30日前完成個稅匯算
2021年度個稅匯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所謂個稅年度匯算,就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後多退少補。也就是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
3月以來,個稅退稅一度登上微博熱搜,但也有不少並不心急的人選擇等到6月再辦理個稅年度匯算。
隨著截止日期臨近,多地稅務部門也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等方式來提醒納稅人儘快完成個稅匯算,以免錯失退稅紅利或者産生涉稅風險。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經系統測算您可能存在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退稅,請您及時下載登陸個人所得稅APP,並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匯算申報工作。”在收到提醒短信後,一位網友成功退稅500多元。
務必及時補稅 否則後果嚴重
有退稅的,也有要補稅的,而拖到最後幾天再辦理個稅匯算的,往往是需要補稅的人。
曾在一家網際網路大廠工作的小溪(化名)對中新財經表示,今年自己需要補稅十幾萬元,準備在6月29日辦理,最近稅務部門已經發送了很多短信,還專門打電話提醒不要忘記了補稅,同時講了一堆逾期的嚴重後果。
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那就需要辦理補稅。如果在匯算結束後仍未足額補繳稅款,將面臨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等後果。
最近,就有人被罰了。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群眾舉報,立案查處了藍某某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經查,藍某某未依法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少繳個人所得稅2.44萬元。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後,藍某某主動申報補繳了部分稅款。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藍某某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4.67萬元。
杭州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納稅人,要依法依規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需要補稅的納稅人應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並補繳稅款。對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除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並處罰款外,還將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上進行標注,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後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
別信“退稅秘笈” 不要虛假申報
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的時候,納稅人一定要誠實辦理,不要為了退稅或者少繳稅而進行虛假申報,尤其是不要相信網路“退稅秘笈”。對於這種虛假申報,火眼金睛的稅務部門是很容易發現的。
最近就有人因為虛假申報而被查處。
根據遼寧省瀋陽市稅務局通報,24歲的徐某,在自身尚無子女不符合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聽信網路所謂“退稅秘笈”,將一名出生於2011年的外地親屬子女作為自己的子女,虛假填報了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在稅務部門提醒後,徐某按規定更正了申報,並補繳了稅款。
廈門市稅務部門發現納稅人劉某在僅取得單位內部培訓證書、不符合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錯誤填報了每年3600元的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該納稅人在父母健在但不滿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仍將祖父母添加為被贍養老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經稅務機關提醒,劉某承認錯誤並已按規定更正申報。
你辦理個稅匯算了嗎?退稅還是補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