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企業復工復産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
為企業復工復産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金臺銳評)
特殊時期、關鍵時刻,需要司法機關為復工復産的涉訴企業排憂解難,使其輕裝上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發佈兩批共18個全國法院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産民商事典型案例,涵蓋了企業在復工復産過程中遇到的諸多糾紛類型,比如因疫情停産導致買賣合同違約、金融借款逾期等。從典型案例的辦理效果看,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強化司法服務,依法及時化解糾紛,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促進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企業因停工停産導致的矛盾糾紛增多。有的該完成的訂單完成不了,涉及違約責任;有的該還的貸款還不上,涉及信用懲戒;還有的該發的工資發不出,涉及勞資糾紛。紛繁複雜的矛盾糾紛不僅給企業發展帶來困擾,而且還影響了社會穩定。一些中小微民營企業因涉訴導致困難更大,步履維艱。如果企業背負的包袱得不到及時化解,復工復産的進程勢必受到影響。特殊時期、關鍵時刻,需要司法機關為復工復産的涉訴企業排憂解難,使其輕裝上陣。
在最高法公佈的典型案例中,有這樣一起案例很好展現了司法機關的智慧和力量:一家為測溫儀生産商供應線路板的企業,因買賣合同糾紛被法院凍結了財産,無法開工生産。疫情緊急,市場急需測溫儀供應,法院組織調解,債權人同意對這家企業解除查封,使得企業及時復工復産,銷售所得及時償還了債務。這起案件中,司法機關主動作為,實現了債務被清償、企業有活路、防疫保供給、工資足額發的“多贏”局面。
疫情發生後,金融借貸案件激增,妥善處理這類糾紛,事關金融機構和企業利益平衡,意義重大。實踐中,法院通過調解,引導金融機構充分考慮疫情給企業造成的困難,根據現有政策,對借款人給予還款寬限期或債務展期,減輕了企業的還款壓力。這些做法對支援企業全面復工復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為企業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需要司法機關在嚴格依法辦事的前提下,善用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回應實踐需要。疫情防控期間,司法機關的工作也不同程度受影響,為了提高司法效率,可以更多采取網上立案、網上審理、網上執行等方式辦理案件,讓正義不打折、不遲到。
只有秉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積極作為、敢於擔當,才能為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應有支援,才能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徐 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