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出臺20條措施助企業節後復工用工
(抗擊新型肺炎)廣東東莞出臺20條措施助企業節後復工用工
中新社東莞2月5日電 (李映民 李純)記者5日從廣東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産,東莞出臺20條措施,從落實員工防疫防控措施、引導員工分批返崗、妥善處理勞動關係等方面,幫助企業節後復工用工。
作為製造業城市,每年農曆春節後,東莞製造業企業就進入復工用工高峰期,由於受到疫情影響,今年東莞企業復工用工面臨多重挑戰。為此,東莞市印發了《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節後復工用工指引(試行)》(下簡稱《指引》),從嚴格落實員工防疫防控措施、引導員工分批返崗、妥善處理勞動關係、用好當前社保優惠政策4個方面共出臺20項具體措施。
根據《指引》要求,東莞企業節後復工,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機制,全面排查所有員工,按照“一人一檔”做好建檔篩查工作,分類指引員工合理安排返莞,有招用湖北地區員工的企業,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填報並及時更新湖北地區員工動態資訊。
受疫情影響推遲復工的,企業要依法保障員工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報酬權益,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産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或生活費,停工停産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為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帶來的影響,東莞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將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