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蘇“惠”十條支援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2020-02-04 10:06:00
來源:科技日報
字號

  蘇“惠”十條支援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科技日報訊 (記者張曄)疫情過後,經濟發展的動力從哪來?中小企業面臨多重困難如何應對?2月2日,蘇州市政府發佈《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以下簡稱蘇“惠”十條),幫助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産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共克時艱。

  據悉,蘇“惠”十條分為三大類扶持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援、穩定職工隊伍、減輕企業負擔。明確要求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援,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準上下浮10%以上。

  對於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每人平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若中小企業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2個月房租。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蘇“惠”十條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三個月。如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援政策,蘇州也將遵照執行。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