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打造最佳營商環境
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擁有一個好的營商環境就愈發重要。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9年要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報告就此提出一系列具體舉措,其中不乏“讓企業多用時間跑市場、少費功夫跑審批”“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政府部門做好服務是本分,服務不好是失職”“政簡易從”等熱詞,引來會內會外“刷屏”點讚。
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規矩越是簡約透明,監管越有力有效。比如,在一個債務的世界裏,想要解決因無力償清債務帶來的經營困難,市場主體必須依靠一套完善的破産法律制度。破産程式就是讓債務人獲得喘息並重整旗鼓的良機,可以善用破産法治來促進企業提質增效。
如何把市場主體的活躍度保持住、提上去?離不開以法治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這是市場經濟體製成熟的重要標誌。首先,要有法可依,有良法可依。高品質的立法可以保障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如加強智慧財産權、環境資源、涉外海事商事等立法研究,使社會關係的調節都能夠有法可依。
其次,公權力要依法行使,讓上億戶市場主體安心經營、放心創業。行政部門要在法治的軌道上依法履行職責,執法部門要嚴格公正執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對違法者依法嚴懲,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司法機關要統一審理裁判尺度,嚴格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適時研究如民營企業股權質押、三角債、互聯互保等所涉法律問題;加大産權保護力度,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避免“辦一個案子,垮了一個企業,跑了一批企業家”;在辦理涉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案件中,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保護好民營企業財産權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市場主體自身要懂法守法,既依法辦事、守法經營,又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風險,提高經營管理的法治化水準。企業走品質內涵型發展的路子,就要強化合規經營責任,提高合規經營水準。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築牢風險防範籬笆墻。
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