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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新規實施:調查問卷低於37分或不能再炒股

2017年06月20日 09:12:18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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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半年多的過渡期,證監會所推出的新《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將從7月1日起實施。市場認為,新辦法很可能影響1.25億的投資者,很有可能終結全民炒股。

  評級

  根據風險承受能力劃分五類

  市場評價,《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把合適的産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

  知名財經評論員劉曉博認為,千萬不要小看這項“投資者分級”和“投資品分級”制度,此舉或許意味著中國股市即將進入最殘酷的階段:去散戶化。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在徵求意見稿中,對投資者以及相應的産品或服務進行了五類劃分,明確投資者可按其風險承受能力由低至高至少劃分為五類,即保守型、謹慎型、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

  産品或服務也能以風險為核心分為五類: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以及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在內的證券經營機構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期貨産品或者為投資者提供相關業務服務時,應當了解産品或服務的資訊,依據《産品或服務風險等級名錄》製作風險等級評估文件由低至高劃分,即低風險、中低風險、中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

  重要的是,7月1日以後,券商應向普通投資者銷售符合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的産品或服務。

  “A股股票、B股股票、AA級別信用債、創新層掛牌公司股票”被劃入了“中風險”等級産品。按照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與産品或服務風險等級的適當性匹配標準,不適合購買“中風險”及以上風險等級産品的保守型投資者和謹慎型投資者以後要想買股票可能會被“拒絕”。

  問卷

  兩類投資者無緣炒股

  一張調查問卷通過分值大體可確定投資者的等級,普通投資者根據風險承受能力將由低至高分為五類等級。得分20分以下,為保守型投資者,可進行低風險投資,可購買或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國債、債券質押式逆回購業務、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業務、貨幣型産品、銀行保本型理財産品及相關服務”。

  得分20-36分,為謹慎型投資者,可進行中低風險投資,可購買“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債、政策性銀行金融債、AA+及以上級別的信用債及相關服務;國債、債券質押式逆回購業務、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業務、貨幣型産品、銀行保本型理財産品及相關服務”。

  按照新規,五類投資者中,保守型投資者和謹慎型投資者均無法進行正常炒股。

  得分37-53分,為穩健型投資者,可進行中等風險投資,可購買“包括但不限于A股股票、B股股票、AA級別信用債、創新層掛牌公司股票、股票期權備兌開倉業務、股票期權保護性認沽開倉業務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債、政策性銀行金融債、AA+及以上級別的信用債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國債、債券質押式逆回購業務、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業務、貨幣型産品、銀行保本型理財産品及相關服務”。

  得分54-82分,為積極型投資者,可進行中高風險投資,可購買港股通股票。除以上投資産品,還可購買“包括但不限于退市整理期股票、港股通股票(包括滬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質押式回購(融入方)、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融入方)風險警示股票、AA-級別信用債、基礎層掛牌公司股票、個股期權買入開倉業務、股票期權保證金賣出開倉業務、權證、融資融券業務及相關服務”。

  得分83分以上,為激進型投資者,可進行高風險投資。激進型投資者可購買以上所有的風險等級産品,還可以買包括但不限于複雜的結構化産品、AA-以下級別信用債、場外衍生産品及相關服務,覆蓋“高風險、中高風險、中風險、中低風險和低風險”的所有投資産品或服務。

  這份適用於個人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問卷”,主要考察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知識、投資經驗、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年齡學歷等內容。券商可以根據差異化服務和管理需要,依據投資者的年齡、收入情況、風險偏好、生理和心理狀況、資産狀況、誠信狀況、投資交易行為特徵等因素,明確可以或不得向其銷售産品或提供服務的投資者類型,以及可以或者不得向各類投資者銷售産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範圍。

  熱點

  堅持“買者自負”的底線

  A股投資者將被分為專業和普通投資者兩大類。針對專業投資者,新辦法有了明確規定。對於個人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金融資産不低於5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二是具有兩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具有兩年以上金融産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屬於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註冊會計師和律師。

  專業投資者之外的投資者為普通投資者。兩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兩者的不同主要表現在,購買産品和相關服務的時候,普通投資者將在資訊告知、風險警示、適當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別保護。

  不過,低風險者並非不能炒股,關鍵是投資者要有認賭服輸的態度。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經營機構告知投資者不適合購買相關産品或者接受相關服務後,投資者主動要求購買風險等級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産品或者接受相關服務的,經營機構在確認其不屬於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投資者後,應當就産品或者服務風險高於其承受能力進行特別的書面風險警示,投資者仍堅持購買的,可以向其銷售相關産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這大概算是“買者自負”的底線所在吧,願賭服輸就好。

  亮點

  雙錄首次規範證券業

  市場討論非常熱烈的非雙錄莫屬,這是證券行業的首次規範行為。雙錄,即錄音錄影,主要指對客戶辦理業務的過程特別是對風險揭示的過程進行留痕,以規範金融機構的銷售行為,同時也為日後産生爭議時提供依據。

  從7月1日起,證券公司將對客戶絕大部分臨櫃開通業務許可權(比如創業板、新三板、港股通等)。此外,普通投資者申請轉化為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臨櫃購買高風險産品或者申請相關服務等業務,也需要進行雙錄。此前,部分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在為客戶開通融資融券、個股期權、分級基金等業務和向客戶銷售高風險金融産品時,已對客戶進行雙錄。

  按照辦法規定,7月1日起,如果在營業網點出現以下情形,則應當將向普通投資者進行相關告知、警示的全程錄音錄影。部分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在為客戶開通融資融券、個股期權、分級基金等業務和向客戶銷售高風險金融産品時,已對客戶進行雙錄。

  這四項情形包括: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向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産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告知投資者主動調整投資者分類、産品或者服務分級以及適當性匹配意見的情況;第四項是向普通投資者銷售産品或者提供服務告知6小項資訊時的情形,包括:可能直接導致本金虧損或超過原始本金損失;因經營機構的業務或者財産狀況變化,可能導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虧損以及影響客戶判斷的重要事由;限制銷售對象權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內容;定期對每名投資者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

  關注

  7月1日能否按時落實?

  據了解,各地證監局與券商已經進入備戰倒計時。而管理辦法7月1日能否全面落實,對券商來講,則意味著一定的挑戰。

  多名券商經紀業務部門高管表示,本次準備時間極其緊張,難度相當大,適當性管理無法做到完全到位。前期協會口徑是適當性管理暫時不涉及普通股票、債券交易,他們也是這樣去準備的。“關鍵是傳統股票交易能不能豁免,公募基金能不能不那麼嚴格?現在普遍的做法是在7月後做好産品銷售和兩融、期權等業務的適當性管理,普通股票交易很難做到位。如果一定要包括股票交易,那我肯定沒有一家券商會在7月1日完成任務,起碼也得給行業留出時間。”華北地區一家擬上市券商經紀業務部副總裁説。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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