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政策基本成型
專家稱,可在經濟發展比較好的地區先行嘗試
財政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歐文漢8日表示,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涉及的相關政策和技術問題,目前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議。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以及我國人口老齡化壓力的日趨加大,大力發展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在內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成為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歐文漢表示,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自2015年以來,財政部一直在會同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人社部、人民銀行、保監會等相關部門,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涉及的相關政策和技術問題進行研究,目前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議。
“基本思路是實施遞延納稅政策支援,即由個人自願建立個人養老賬戶,對在規定額度內進入該賬戶的收入,以及在賬戶中投資運營的收益暫不徵稅,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可延期至將來領取養老金時再徵收。”歐文漢説,這項政策對促進我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發展、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將發揮積極作用。
他表示,考慮到政策內容涉及稅收優惠模式及標準、個人養老賬戶、投資産品範圍、稅收徵管及資訊平臺對接、風險監管等多個方面,政策操作較為複雜,具體政策將按程式報批後實施。
專家指出,個人商業養老保險作為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三支柱”,以稅收優惠等措施加快其發展,不僅能夠補充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不足,緩解日益突出的老齡化問題,而且能夠增加居民選擇,提高養老金替代率,滿足個人多層次的養老需求。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意義重大。”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楊良初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我國的現狀是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獨大,養老保險主要靠政府來支撐,責任都壓在政府肩上。遞延稅收政策促進了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相關問題的解決,使得保險制度能回到良性和可持續發展的狀態。”對於推進的路徑,楊良初表示,可以先在經濟發展比較好、商業保險有需求和承受力的地區先行嘗試,探索政策的可行性,然後再調整完善。
社科院中國財稅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劉柏惠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引入個稅遞延稅收優惠政策,為個人應對退休後的生活水準大幅下降的風險提供了新的思路,是老齡化形勢下各國普遍採用的政策。她指出,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細節需進一步細化。實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要事先明確好保障對象、優惠模式及投保賬戶等問題,不僅要考慮到稅收優惠對政府財政收入的影響,還要考慮到政策可能帶來的福利累退效應。記者 孫韶華 李唐寧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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