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新社發 佟鬱 攝
中新網10月23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陸磊今日表示,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上海市政府形成了《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 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方案要求,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現。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完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有關政策情況。
《方案》分成總體要求和具體的任務措施兩大方面。總體要求是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改革開放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總體部署,堅持以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為出發點,大力促進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與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這兩項工作的聯動,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為全國做好金融改革開放工作提供有益的經驗。
主要任務和措施共計五個方面:一,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現。要按照統籌規劃、服務實體、風險可控、分佈推進的原則,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先行先試。
二,進一步擴大人民幣的跨境使用。通過貿易、實業投資和金融投資三者並重,最終推動人民幣和資本“走出去”。
三,不斷擴大金融服務業的對內對外開放。央行將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在金融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並開展相關試點工作。對接國際高標準的經貿規則,對外資在金融服務業的準入實現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對於內資,央行支援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設立包括但不限於民營銀行在內的各類金融機構。
四,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上海集中了中國主要的金融市場,有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黃金交易所、上交所、上期所、上海清算所等一系列平臺,在未來一段時間期望通過相關金融改革創新和開放措施,能夠構建國際金融資産的交易平臺,使得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渠道得以拓寬,也推動這些金融市場能夠配置好境內、境外兩種金融資源。
五,不斷加強金融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央行將在上海探索符合上海自貿區推進金融開放創新試點與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聯動的金融管理體制機制。
[責任編輯: 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