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0月14日電(記者哈麗娜)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已調整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為創業就業提供貼息貸款,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按調整後的政策,凡屬內蒙古境內創業的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釋解教人員、農牧民自主創業的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均可享受貸款期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如借款人需要延期還款可延1次,時長不超過1年,延長的時間範圍內利息自付。
新政策規定,自治區境內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單筆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創業擔保貸款,單筆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對帶動就業人數增長多的創業項目,以及擔保基金、貼息資金充足的地區,單筆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可提高到30萬元。創業項目帶動就業10人以上,有二次創業擔保貸款需求,擴大經營規模,並再次新吸納帶動就業人數佔員工總數30%以上的,可給予首次創業擔保貸款一倍以上的貸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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