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可以低買高賣賺差價 騙同事朋友20萬元
東莞一家房地産諮詢有限公司的客戶經理虛構業主低價轉讓房産的事實,謊稱待高價轉賣商品房後平分房款差價,以此騙取10名同事、朋友20萬元。記者昨日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該客戶經理甄某有期徒刑5年3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甄某未提起上訴。
2013年3月,甄某進入東莞市某房地産諮詢有限公司工作,試用期職務為客戶經理。甄某在得知東城某小區一商品房業主欲出售物業後,便虛構該小區另兩套商品房的業主欲出售物業的事實,以上述3套房産低價轉讓為名,騙取同事、朋友共同出資購房的“誠意金”,謊稱待高價轉賣商品房後平分房款差價。
2013年5月~6月,甄某以上述手段分別與羅某、張某、陳某等人簽訂了購房意向書,騙取了10人的“誠意金”共20萬元,後甄某攜款潛逃。去年6月,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抓獲甄某。
法院經審理認為,甄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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