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溫薷)昨天,北京市紀委通報2015年前兩月辦案“成績單”。今年以來,前兩月北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小官貪腐”40人。此外,151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包含1名局級幹部、34名縣處級幹部。
前兩月北京“小官貪腐”共查40人
昨天,北京市紀委通報了今年1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前兩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紀內信訪舉報3164件(次),立案件235件,增長62.1%。
今年起,對於“小官貪腐”的查處情況,北京市紀委已經新納入了月通報內容。1月辦案情況中,首次明確公佈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12人,“小官貪腐”案件15人。
記者看到,北京對違反八項規定和“小官貪腐”的查處力度還在進一步加大,上月分別再查處19人和25人。今年以來,北京已共計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和市委實施意見31人,“小官貪腐”40人。
通報顯示,北京今年以來繼續保持反腐高壓態勢。雖然去年北京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力度已創改革開放以來最高點,而今年查案力度比去年同期還要高。據統計,今年前兩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給予151人黨紀政紀處分,同比增長48%。
在被處分的人員當中,包含局級幹部1人,縣處級幹部34人,鄉科級33人。共有3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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