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鐸/圖
原標題:取消暫住證是最好的新年禮物
近日,《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意見中明確,我國紮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2月15日新華社)
贊成
實打實民生大禮包
城市所能提供的資源是有限的,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是道現實問題。
對此,公安改革方案明確提出,“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為居住證制度指明瞭方向。
一方面,與居住年限掛鉤是相對公平的次優選擇,在一座城市居住年限越長,對城市的貢獻越大,就應當享受更優厚的公共福利。同時,“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的界定,給渴望市民待遇的外來務工人員吃了顆定心丸。基本公共服務,涵蓋了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業、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文化體育等領域,這意味著居住證不再只是看起來很美,而是實打實的民生大禮包。
張楓逸
提醒
落實福利更重要
現在各地居住證入戶都是有條件的,簡言之,就是你有料城市才肯收留你。如此一來,外來人口中的中低收入群體往往成了“二等公民”。特別是特大城市的流動人員,不僅數量龐大,而且“移民傾向”日趨明顯。這些所謂的“二等公民”,他們在各個領域為城市作貢獻,期待享受公平公正的福利待遇,在入學、就業等方面能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實惠。“暫住”變“居住”,雖然僅是一字之差,但不能光有一副外殼,沒有實質性的福利內核。那樣,勢必讓人對推行居住證另眼相看,甚至視之為“換湯不換藥”的一場“戶籍改革秀”。
人們看重的也是居住證之上的福利,倘若福利依然存在溝壑,外來者看到居住證與福利這對孿生兄弟鬧彆扭,叫他們如何積極主動去辦理居住證?可見,就目前來看,落實福利政策比取消暫住證顯得更重要。
黃春景
結論
是逗號不是句號
這既是對部分地方實行居住證制度探索的肯定,也是對公民權利的尊重。特別是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是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的一大亮點。
與偏重治安功能的暫住證相比,居住證在解決外來工基本服務和權益保障上提供了有效平臺。但是,居住證制度到底能給外來工帶來多少紅利呢?從一些地方居住證制度實施情況來看,居住證除了管理更加人性化,方便城市管理農民工以外,對農民工真正關心的就業、教育、住房、養老、公共服務等核心權利的規定相對粗糙、模糊。而且居住證的具體待遇由居住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規定,不確定因素頗多。因此,居住證到底好在哪,有待觀察。
葉祝頤
期待
促進公平不怕晚
雖然該改革意見僅僅是一個大而籠統的頂層設計,雖然公安部還沒有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各省市地方也沒有具體的改革措施,但作為一項能夠促進社會進步的改革,它仍然能夠寄託公眾對於社會公平的新期待。因為,對於這樣的能夠破舊立新的改革,公眾從來不怕晚點。
比暫住證“破舊”更重要的是居住證“立新”。遲到的正義,當然也是正義;但是,促進社會公平從來都沒有終點可言,正如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促進社會更加公平都沒有終點可言。
因此,對各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門而言,我們更想看到一個個讓人期待的居住證制度能夠建立—廢除暫住證制度並不難,難的是居住證制度是不是真正能夠起到讓社會更加公平、更加正義的作用。
王傳濤
三言兩語
終於要取消暫住證了,早就該取消了。其實,有一個身份證就足夠。
—李伯清
應該是暫住證改名吧,改叫居住證。—江美
想起幾年前我在外地,想考駕照,前提是我需要辦理暫住證,我拒絕了。對改變現狀,也許我無能為力,可我可以選擇不去接受!
—李曉
雖然距離同城同權還很遠,但是我們國家的制度正在一步一步完善。我相信醫療制度也會逐漸完善的,病友們,我們要加油活著啊。新藥會有的,治愈也會有的。
—孫米歐
求科普,暫住證和居住證究竟有何實質性不同,而不僅僅是名稱的差異和規範?俺是外路人,拿過“暫住證”,現是“居住證”,感覺無甚差異。
—馬亮
[責任編輯: 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