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天發佈,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將從每人每月55元增至70元,這是我國首次統一提高這一群體基礎養老金標準,預計將惠及超過1.4億城鄉老年居民。
我國從2009年啟動新農保試點,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啟動,新農保和城居保在去年實現並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金支付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承擔的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4年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將在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增幅27.3%。此次上調,有利於更好保障和改善1.4億城鄉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此外,從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將再提高10%。
依據國務院的要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至每人每月70元後,由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衝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同時,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準。
本市自2011年起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2014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調整待遇標準。從2014年1月1日起,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即從原來的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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