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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取消燃油附加費 一周過渡期調整計價器

2015-01-15 09:42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打印

  新京報訊 (記者鄧琦)今日起,北京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出租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為了調整出租車計價器,今日至1月21日定為過渡期,其間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並行。1月22日全部完成計價器調整工作。

  這是2009年北京出租車正式開收燃油附加費後的首次取消。

  取消因達到調整條件

  1月12日,國內成品油價格迎來史上首個“12連跌”,多地出租車燃油費下調,北京的出租車燃油費依然“堅挺”引質疑。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標準與出租汽車常用油品最高零售價的變動幅度實行聯動。以3個月為1個周期,油價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

  市發改委表示,2013年7月1日以來,北京已經過6個燃油附加費調整測算周期,各周期內平均油價與《辦法》實施當日油價7.57元/升相比,變動水平均未達到0.8元/升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條件。

  自2015年1月1日,北京燃油附加費進入第7個動態調整測算周期。綜合考慮當前油價水平及變化趨勢,周期內平均油價與7.57元/升相比,變動水平超過0.8元/升,達到北京燃油附加費調整條件。為此,經報請市政府批準,北京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新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起始期油價按2015年1月15日燃油附加費調整日當日油價6.07元/升計算,新的測算周期自2015年1月15日起。

  一周過渡期調整計價器

  雖然從今日起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並不代表今日打車就少1塊錢。

  市發改委表示,由于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直接通過計價器打印在發票上,此次燃油附加費調整需要專業公司分批對全市6.7萬輛出租車計價器進行集中調整,為此,將今日至1月21日定為過渡期,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出租汽車計價器調整工作,屆時,北京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2009年11月25日零時起,北京出租車正式開收燃油附加費。乘客乘坐出租汽車超過3公里(基價公里)的,每次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2009年以來,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經歷了7次調整,其中2012年3月、9月以及2013年3月分別調至最高的3元。此次是北京2009年以來首次取消該費用。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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