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配幹部如何“消化”?
部分地區要求官員“自願免職”
超配幹部如何“消化”?各地“曬”出的去年專項整治“報告”顯示,對於超配幹部,一般採取取消兼職、調崗、免職等方式“消化”。
例如山東去年9月一日之內免掉的四名省政府副秘書長中,3人身兼數職,即除了省政府副秘書長之外,還兼任其他職務。如于毅,自2008年3月起擔任山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同時兼任山東省駐京辦主任。免掉山東省政府副秘書長職務後,三人此前擔任的其他職務仍然保留,以于毅為例,仍擔任山東省駐京辦主任。另一人馮瑞免掉省政府副秘書長之後,調任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
北京也如此。去年12月12日公佈免職的4名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中,2人因為年齡原因被免職;另兩人則身兼其他職務,如周立雲,擔任北京市副秘書長時兼任北京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職務。目前已調任北京市委研究室主任。
湖南湘潭採用的是“末位免職法”,對績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幹部予以誡勉,連續兩年末位的予以免職,通過加大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力度,騰出的職數用於消化超配幹部。湘潭市委組織部發佈的資訊顯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7人被誡勉,4人被免職。
但也有地區要求官員“自願免職”,鄭州市中牟縣就被曝採取了這一措施。據南方週末報道,2014年6月,中央巡視組到中牟調查超職數配備幹部的情況,當時統計的數據是超職數配備幹部有280多名。為了完成2016年年底前“消化”所有超職數配備的幹部,該縣縣委組織部要求接近50周歲的幹部遞交書面材料,申請“自願免去現職”,申請免去現職後,可保留職級待遇。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