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30日電 (記者 董冠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於2015年1月1日實施。中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30日在北京強調,“史上最嚴”環保法律的實施,必然會考驗環保部門是否具有“最嚴格的執行力”;要求全國環保系統鐵腕執法,“決不能使這部新法變成不能有效實施的一紙空文”。
環境保護部當日召開新《環境保護法》座談會。“中國的環保工作正面臨著霧霾等諸多環境問題的嚴峻挑戰,國內外公眾給予了最強烈關注,中央提出了最嚴格的要求”,潘岳強調。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在會上指出,保護環境是中國的基本國策,當前中國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環保法的修訂和頒布實施,有利於促進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要抓緊制定新環境保護法配套法規,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著重解決大氣、水、土壤等污染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法治保障。
當日,會議部署了法律生效後的工作要求,為新《環境保護法》的有效、正確、規範實施打下了基礎。最高檢、發改委、工信部、民政部、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國資委、稅務總局、林業局、銀監會、海洋局、解放軍環保局等部門的有關官員,以及環境保護部相關司(局)負責人參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設立分會場,地方人大、法制辦、法院、公安、發改委等有關部門派員參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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