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不動産統一登記在經過七年多艱難緩行後,有望提速向終點線衝刺。
中國官方22日公佈《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對不動産登記簿、登記程式、登記資訊共用與保護、法律責任等內容逐一作出規定。
該條例的實施時間被鎖定為2015年3月1日。具有明確時間表的“操作指南”出臺,意味著中國不動産統一登記從籌備和熱議環節走入實際操作階段。
中國早在七年前就已將“國家對不動産實行統一登記制度”寫入《物權法》。但不動産登記“九龍治水”的管理模式讓統一登記面臨部門利益和職權再分配等難題,加之一系列的法律難題,致使統一登記進展緩慢,甚至一度陷入停滯。
去年11月,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産統一登記職責。此後,不動産統一登記步入快車道。官方確定中國在2016年全面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産登記局也在今年5月份正式掛牌。
不動産登記局局長王廣華透露稱,目前,國家層面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建設基本完成,22個省份完成了省級職責整合,但市縣一級的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還普遍沒有啟動。
不動産統一登記背後的意義遠超過將土地、房産、森林等不動産資訊錄入登記簿。國務院法制辦、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同時,對於建立現代市場體系、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財産權有著重要的意義。
此外,有相關專業人士表示,不動産統一登記未來也可以為房産稅開徵、個人不動産資訊查詢、甚至“以房反腐”做前期準備工作。待不動産登記的各項工作穩步落實之後,對上述敏感領域的作用自然會水到渠成地顯示出現。
不過,對於不動産統一登記未來能否起到反腐作用,業界一直存在較大爭議。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認為,不動産統一登記會使房地産市場走下坡路,因為個人房産很快可以在網上查詢,一些資金來源不明的官員會減少購房。
但是《不動産登記條例草案》(專家意見稿)的起草人之一、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孫憲忠指出,不動産登記並不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地知悉別人的財産權利的狀態。他認為,要求利用不動産登記簿的公開性來實現“陽光立法”的功能、達到限制甚至懲治官員腐敗的要求,是難以得到支援的,因為登記簿並不會記載誰是官員。
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則認為,不動産登記最大的影響在於數十年來中國可以首次摸清房屋、土地“家底”,包括庫存、空置率等關鍵數據,從而“大幅提高房地産及其他宏觀政策的針對性”。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也指出,在不動産家底摸清之後,將為未來房産稅、遺産稅等財産性稅收的研討、課徵做好前期準備。
但胡景暉指出,由於不動産統一登記本身是一項複雜而相對長期的系統性工作,儘管條例的推出意義重大,但這與房産稅、遺産稅等財産性稅收的真正全面開徵之間還有相當距離。
值得注意的是,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指出,暫行條例的制定遵循物權穩定的原則,明確已經發放的權屬證書繼續有效。這也就意味著,不動産登記並非強制執行,只在遇到新增、變更等情形時需要進行登記,因此,對於存量不動産“摸底”情況只會逐步深入,並不會“一朝起底”。
對於暫行條例內容尚不詳盡的質疑,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魏莉華解釋,之後,官方還將相繼出臺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相關技術規程。一些在暫行條例中需要細化的制度,將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統籌考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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