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份協議供貨額達7億
記者獲取的資料顯示,西安億道法人代表為李妍母親艾鳳月,該公司自2009年成立至2012年,僅2011年有158.65萬元營收。另記者實地探訪發現,西安億道註冊地址實際為居民住宅樓,且該樓早已於今年初被拆除。
劉麗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其與李妍的合作始於2011年6月3日,具體合作方式為,李妍稱其“老闆”可通過相應渠道購買低價商品,然後通過西安億道正常供給華潤萬家超市,然後華潤萬家以正常零售價結賬。
“李妍説西安億道與華潤萬家有合作的商務賬號,合作時將由艾鳳月與華潤萬家簽訂供貨合同,李妍負責貨款支付,我只用提供資金就行了。”劉麗稱。
合作者提供資金後,李妍會向其出具一份蓋有華潤萬家及西安億道合同專用公章的 《供貨商貿易協議》,協議中標注有合作者的出資金額及分配利潤。劉麗告訴記者,“我們(口頭)約定賺取利潤按6:4的比列分配。”
高額利潤誘惑下,劉麗于2011年6月3日向李妍的銀行個人賬戶匯款150萬元。“一個星期之後我連本帶利收到了172萬元,單筆獲利22萬元。”劉麗表示,自此之後,其和李妍開始了長期合作。
據劉麗提供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銀行轉賬記錄顯示,自2011年6月30日至2014年4月3日近3年間,其共向李妍個人賬戶進行了137次轉款,金額共計約2.9億元。
然而,自2013年起,李妍不再定期返還本金及利潤。儘管如此,劉麗表示,因鉅額的收益,其仍向李妍提供資金,直至2014年,雙方合作出現了裂痕。
“年初我要求李妍返還本金及利潤,但她卻拒絕返款。”劉麗表示,“11月李妍出事,我才發現投入的錢都拿不回來了。”
作為二人交易往來憑證,劉麗提供給記者的96份 《供貨商貿易協議》顯示,今年7月劉麗提供給李妍的供貨金額經多年積累達到峰值,高達7.02億元。
此外,劉麗向記者表示,除了她之外,直接與李妍接觸併合作的人有7、8人,總計向李妍匯款逾5億元。但除了劉麗提供的2.9億元銀行流水記錄外,其他金額並無從考證,其他受害每人平均不願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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