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中國政府網、《北京青年報》,中國政府網24日公佈了最新一批國務院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其中取消了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免稅商店設立審批明確為後置審批。
本次公佈的《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
根據目錄,取消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認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赴境外租買頻道、辦臺審批等。
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有:土地估價師資格,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保薦代表人資格,註冊企業培訓師,金融理財師等;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中國保健行業心理保健師資格,中國保健行業營養保健師資格,木材搬運工,飛機結構修理工等。
據媒體此前報道,2013年9月底,央行發佈《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個人攜帶200克以下黃金出入境免予申報納稅。而根據海關現行規定,攜帶超過50克黃金及金飾就要向海關申報。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需求,可以對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的數量進行限制性審批。
這一徵求意見稿規定,辦理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境准許證,應符合下列條件:1件不可分割的自用黃金及黃金製品;重量在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1年內每人限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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