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這曾是一串叱吒成都商界的名字:成都工業投資集團原董事長戴曉明、成都興蓉集團原董事長譚建明、成都高新區投資集團原董事長平興、成都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原董事長張俊、成都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忠耘。
近日,成都市中院一審判決譚建明犯受賄罪,判處死緩。至此,這5名融資平臺公司老總,全被追查,創造出同城多家融資平臺“一把手”“5連倒”的“腐敗奇觀”。
【案情】
融資平臺老總紛紛倒于賄賂
據成都市紀委工作人員介紹,自2012年來先後查處了成都工投集團、興蓉集團、高投集團、成都銀行等多家國有企業負責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成都工業投資集團原董事長戴曉明,2007年他初到工投集團時,工投集團基本喪失融資能力。在他帶領下,僅僅4年,2011年工投集團實現利潤10億以上。然而,今年5月14日,戴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成都市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其受賄金額1479.21萬元。
成都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忠耘,2008年10月31日,成都投控正式掛牌成立時,他被任命為第一任董事長。截至2012年底,集團註冊資本金50億元,賬面總資産201億元,實際控制資産達4000億元。今年1月,吳因受賄被立案。
興蓉集團原董事長譚建明,在2002年興蓉集團成立時,首任董事長,以10億元資本撬動了總額60億元的成都水務項目。11年來,集團累計完成投資200余億元。譚卻因受賄3000余萬元,近日被成都市中院一審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死緩。
平興、張俊等亦無一例外地倒在了“賄賂”之下。
【分析】
“一把手”甚至提名公司紀委書記
“5連倒”暴露出很多問題,如朋友圈腐敗、吃請送收風氣、回扣慣例等。作為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壟斷了地方政府在某些領域的行政資源。如成都高投對高新區園區全權實施整體開發,由高新區管委會授權從事國有資産的運營與管理等,具有園區建設、産業投資等多項行政職能。其他幾位涉案老總所在平臺公司也類似。
成都建工集團紀委書記趙明國説,張俊“當家”時,考核、薪酬和工作範圍都由“一把手”來定,甚至企業紀委書記由“一把手”提名、從企業內産生,紀委書記在企業“不敢監督、不能監督、不會監督”。成都工投集團現任董事長石磊表示,以前企業多是“一言堂”,“一把手”權力過大,在重大項目投資建設中違規決策。公共權力成為了領導謀取私利的工具,監督制度形同虛設。
對此,成都市紀委工作人員分析,公司內部沒有堅持民主決策,“一把手”幹什麼事,從來不容反對。如此,對企業一把手的“公關”,必然會成為商業賄賂者的優先選擇。“國資平臺公司‘一把手’能調動大量資源,經濟權力比在行政機關中大得多,受到的監督制約卻小得可以忽略不計。”一位辦案人員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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