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11月6日電(記者徐慶松)據國家缺陷産品管理中心調查,59%的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時,汽車4S店的銷售人員沒有介紹三包期限、三包責任等資訊。
質檢總局品質管理司司長黃國梁是在16日舉行的2014中國汽車流通行業年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黃國梁説,汽車三包規定於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一年來,企業提升品質措施更加有效,大多數汽車經營者更加注重産品品質和售後服務,促進了汽車行業規範發展,同時,消費者依法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廣大消費者在汽車消費維權中,有了更為專業、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據,使消費者得到實實在在的保障。
黃國梁介紹,汽車經營者在執行汽車三包規定上仍然不到位。部分汽車經營者明示的主要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種類範圍仍超出國家標準規定。一些經銷商沒有先行與消費者協商處理爭議,而是以提供檢驗報告、不在三包範圍等為由推諉扯皮。有的直接把問題推到了生産商,有的不認可技術諮詢專家意見,不配合行政部門調解等。
黃國梁表示,質檢部門研究制定《機動車産品安全管理條例》,適時修訂完善産品三包法規,研究建立我國産品品質擔保的相關制度;繼續抓好“貫徹實施汽車三包規定,提升汽車售後服務品質”專項活動,開展對汽車4S店專項檢查,通過明察暗訪督促汽車經營者嚴格執行三包規定等工作。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會長沈進軍同時表示,很多消費者對汽車三包還不是非常清楚,需要大力宣傳三包,讓消費者明明白白的消費,能夠讓三包落在實處,還要加強行業自律,如果出現了經銷商違反三包規定,他們也會站在公正的角度,維護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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