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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積金付房租條件將放寬

2014-10-30 08:59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提取公積金付房租條件將放寬

  昨天,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消費擴大和升級,促進經濟提質增效。會議要求,重點推進六大領域消費,要求穩定住房消費,加強保障房建設,放寬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會議指出,一要增加收入,讓群眾“能”消費。分批出臺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更多用於民生保障。二要健全社保體系,讓群眾“敢”消費。提高醫療保險保障水準,全面推開大病保險。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三要改善消費環境,讓群眾“願”消費。加強農産品流通等骨幹網建設。推進消費品安全立法,嚴懲“黑心”食品、旅遊“宰客”等不法行為。

  會議要求重點推進網際網路、旅遊休閒、教育文體等六大領域消費。其中要求,穩定住房消費,加強保障房建設,放寬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六大消費領域

  1.擴大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等資訊消費,提升寬頻速度,支援網購發展和農村電商配送。加快健康醫療、企業監管等大數據應用。

  2.促進綠色消費,推廣節能産品,對建設城市停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較多地給予獎勵。

  3.穩定住房消費,加強保障房建設,放寬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4.升級旅遊休閒消費,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實施鄉村旅遊富民等工程,建設自駕車、房車營地。

  5.提升教育文體消費,完善民辦學校收費政策,擴大中外合作辦學。

  6.鼓勵養老健康家政消費,探索建立産業基金等發展養老服務,制定支援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的稅收政策,民辦醫療機構用水用電用熱與公辦機構同價。

  >>背景連結

  發展公積金業務部分措施已公佈

  本月中旬,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轉移接續。

  《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每人平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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