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濟  > 正文

調研稱北京臨時執法人員超20萬 是正式工3倍

2014-10-24 08:33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新華社電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的專項調研顯示,一名城管隊員執法,總計需要42個部門配合。此外,北京市人大的調研還發現,北京的各類臨時執法人員高達20萬以上,是正式工的3倍,而缺乏執法許可權的臨時工參與一線執法的比例也遠高出正式工,這種現象在各地均十分普遍。

  記者從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了解到,目前北京城管執法按照市城管執法局、區縣城管執法監察局、街道和鄉鎮城管執法隊三級設置,正式執法人員按照常住人口萬分之三點五配備,總數6594人,而他們需承擔起2114.8萬人口的管轄任務,平均一名城管要管3000多人。管不了,只能聘用輔助執法人員。而北京全市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總計7.9萬人,各類輔助執法人員超過20萬人。一名城管隊員執行各類執法任務,總計需要42個部門配合,13項權力確認,部門職責交叉十分嚴重。

  根據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的調查,北京市級執法人員1萬人,佔總數的13%,但執法案件只佔2%;區縣執法人員6.9萬人,平均每個區縣4300人,佔全市執法人員總數的87%,執法案件數量佔到全市98%。

  自述

  臨時工:承包臟活累活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山東省某市一個基層派出所正式編制的民警只有4人,而沒編制的協警有20多人。2013年湖北省武漢市城管局官網公佈的數據顯示,2009年該市城管協管員人數是正式執法隊員的兩倍。哈爾濱一位城管隊隊長介紹,他所在的城管隊執法系統的正式職工有20余人,外聘協管人員有50余人。

  一位協警告訴記者,在具體工作中,他們這些“臨時工”面臨“三不公”:一是苦活、臟活、累活基本是他們承包了,正式工都是“領導”,只負責宏觀指導,具體落實則要靠“臨時工”;二是同工不同酬,“臨時工”不僅在錢、物等方面的待遇比較低,而且沒有絲毫上升空間,哪怕幹得再好也是升遷無望;三是一旦出問題容易被當“替罪羊”。

  一面是大量招聘的執法水準和素質參差不齊的臨時工上街,一面又要應對錯綜複雜矛盾集中的治理工作,“臨時工”頻頻惹禍,更成了網民口中的“專業揹黑鍋者”。

[責任編輯: 宿靜]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