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禁止人肉搜索曝光個人隱私
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資訊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將於10月10日起施行。
這次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公開自然人基因資訊、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資訊,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此外,司法解釋規定“被侵權人因人身權益受侵害造成的財産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無法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案情在50萬元以下的範圍內確定賠償數額。”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