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辦理退貨服務的電腦漏洞,北京某百貨公司收銀領班夥同同事兩年間侵佔公司600余萬元。昨天,東城區人民檢察院通報案件詳情,被告人胡某、聶某兩人構成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五年。
商場異常退款600多萬
2013年6月,北京某百貨公司財務人員核對賬目時發現,其公司發行的購物充值卡出現金額異常巨大的退貨操作,僅去年5月就退款209萬元。百貨公司隨即開展自查,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調查,商場首次發生購物卡異常退款情況是在2011年7月,金額是1000元。直至案發時,兩年間異常退款金額高達600余萬元,操作程式涉及多個收銀員工號。難道這是一個團夥犯罪?公安機關通過調取監控錄影及相關財務記錄,逐漸縮小懷疑範圍,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商場收銀領班胡某,並將已辭職的胡某抓獲。
胡某供述,自己在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擔任某百貨公司收銀員領班期間,利用商場電腦系統漏洞,通過辦理虛假退貨操作,將576萬餘元錢款打到自己蒐集來的廢棄購物卡內,再將購物卡打折賣給“黃牛”。
經過公安機關進一步深入調查,發現商場收銀員聶某也有犯罪嫌疑。後查明,胡某還曾夥同聶某共同侵佔百貨公司錢款總計29萬餘元。
偶然發現電腦漏洞
據胡某稱,她發現電腦系統漏洞也是偶然,有一次她正給客戶辦理退款業務,突然遇到電腦當機,退款業務雖可正常辦理,但數據沒有上傳系統,胡某隨即動了歪心思。
過了幾天,胡某找到一張廢棄購物卡,將1000元退到這張購物卡內,並迅速刪除相關數據。接下來幾天,核算部並沒發現這筆錯賬。過了一個多月,胡某再次以同樣手段轉出兩個5000元,並以9.4折價錢賣給“黃牛”。這三筆異常退款直到當年年底也沒被商場發現,胡某的膽子這才大了起來。進入2013年後,胡某開始瘋狂作案,天真的她以為誰也不會發現,並用侵佔來的錢在郊區購置了三套房産。
■檢察官提示
單位應做好內控管理
檢察官賈嘉楠提醒,近年來公司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本單位錢款的案件時有發生,內部人員深諳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作業系統上的漏洞,利用經手、管理款物的便利進行犯罪活動,隱蔽性強,有關單位往往是遭受鉅額財産損失後才有所發覺。
賈嘉楠提示,為避免此類案件發生,企事業單位除對單位內部人員進行紀律警示教育之外,更重要的是做好內控管理工作,一方面嚴格落實內部財會制度、操作流程的規範,定期抽查、檢查;另一方面要對電腦作業系統上可能存在的缺陷進行排查,從源頭上堵住漏洞,控制風險。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