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裏有個熱門話題:坐等賓士奧迪降價。
劉松所在的公司登陸了美國資本市場,已在該公司工作4年的他,雖然職位不高,但也因此小賺一筆。劉松打算換輛車,“這下可以買輛更好的車了”。
近期,在遭到國家發改委反壟斷調查後,克萊斯勒、捷豹路虎、賓士、奧迪、寶馬等紛紛下調了配件及部分車型的價格。國家發改委8月6日表示,上海克萊斯勒、湖北奧迪,以及日本12家企業確實存在壟斷行為,將於近期進行處罰。
在跨國車企之外,微軟、高通等外企在中國同樣遭到了反壟斷調查。
在很多人的記憶中,十幾、二十年前,在華外企“風光無限”。如今,那樣的好日子已不再,同時,外企對人才的吸引力也大大降低。
“超國民待遇”的取消以及國內企業的快速成長,使得外企在中國,重新回到“起跑線”上。
曾有過“黃金時代”
1987年,肯德基在中國的第一家餐廳在北京前門開業,當時的美國駐中國大使洛德、北京市政府領導均出席儀式,這也成為當日外電報道中國的重要新聞。
畢業後,劉松去了一家小民企,此後輾轉多家公司,但“都不是外企、國企”。
現在劉松所在的公司是家網際網路公司,2012年在美國上市。上個月,他所獲的期權最後一批解禁了,他也因此小賺了一筆,“不敢説實現財富自由,但肯定比去了外企的同學過得好”。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曾經風光無限的外企,如今對於人才的吸引力已大大降低。而在十年前、二十年前,外企還是求職者心目中的首選。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早期入華的外企,享受著“超國民待遇”,除了土地、稅收等政策優惠外,還有各級政府的熱烈歡迎和高度關注。
第一家進入中國內地的外企是日本松下。
據《人民日報》資料顯示,1978年,鄧小平應邀訪問日本。1978年10月28日,鄧小平一行冒著細雨乘車來到松下的茨木工廠,松下電器公司的創始人、時年83歲的松下幸之助先生迎上前去緊緊握住鄧小平的手,熱烈歡迎中國客人來訪。
鄧小平對松下幸之助説,希望松下為中國的現代化幫點忙。時任松下公司顧問的松下幸之助先生和董事長松下正治表示,願意在電子技術領域同中國進行合作。
1979年,鄧小平對美國進行了訪問。可口可樂、波音等美國公司,緊隨松下進入中國市場,成為第一批在華外企,可口可樂還是第一個在中國大陸媒體上投放廣告的外資企業。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IBM、日立、殼牌、埃克森石油公司、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大眾、英特爾、標致、肯德基、摩托羅拉、寶潔、麥當勞、微軟等外企先後進駐中國市場。這些外企每一次的嶄新亮相,都是不小的轟動。
1982年,將肯德基帶入中國的王大東參加天津市政府訪問團在舊金山舉辦的茶話會。時任天津市市長李瑞環向王大東發出邀請,希望借鑒王大東在快餐領域的經驗,發展中國的快餐事業。
5年後,肯德基在中國的第一家餐廳在北京前門開業,當時的美國駐中國大使洛德、北京市政府領導均出席儀式,這也成為當日外電報道中國的重要新聞。“當時天氣很冷,飄著雪花。由於等待用餐的人太多,肯德基不得不求助公安人員來維持秩序。”王大東曾回憶説。
同樣的,微軟進入中國,也曾經備受矚目。1992年,微軟設立北京辦事處,1995年,北京辦事處改為微軟中國有限公司。10年後,微軟在重慶、青島、深圳、福州等多地設立辦事處。當年的新聞報道顯示,每一個成立儀式,都有當地政府領導出席,包括當時的重慶市常務副市長黃奇帆、青島市委副書記蔡倫斌等。
之所以外企踴躍來華,且各地方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告訴新京報記者,主要有財稅、土地價格、政府審批特惠、外匯收支平衡等方面優惠。基本上來華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資企業、海外華人資本都享受了這些優惠,還有一部分內資先流到海外、然後以“外資”身份回流,享受了這些優惠。
梅新育説到,當年外資之所以如此有吸引力,主要原因是所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都長期面臨資本和外匯雙重缺口的約束。而且,往往越是在經濟恢復、發展良好的時期,兩缺口問題越發嚴重,因為此時不僅投資需求更殷切,而且資本設備、零部件等進口增長較快,加劇了進口國貿易收支失衡。這樣,外資就成了解決問題的一個選擇。
那個時代,外企在華風光無限,也因此成為了人們心目中的理想工作單位。
“那時候在外企工作,工資高又體面,我同學剛進外企,FESCO(注: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就給他辦了張10萬元額度的金卡。我那時想辦個5萬額度的信用卡都不給辦,銀行信不過我這個小公司的。”劉松回憶説。
超國民待遇逐漸取消
近兩年,在華外企登上“負面名單”的頻率和次數,明顯增加。同時,在今年上半年,日本、美國、歐盟等對華投資額出現下滑。
相比之下,近兩年,外企在華的境遇並沒有那麼滋潤了。在華外企登上“負面名單”的頻率和次數,明顯增加。
最嚴重的一類,是壟斷、産品品質安全和商業賄賂。
目前,已經或可能登上“壟斷”、“産品品質安全”和“商業賄賂”名單的外企,包括三星、奧迪(德國大眾子公司)、IBM、微軟、肯德基、麥當勞、葛蘭素史克(GSK)等。
《華盛頓郵報》在報道中援引BDA投資諮詢公司董事長鄧肯·克拉克(Duncan Clark)的説法稱,“也許是跨國公司在中國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該報道指出,過去外企高管來華,與外國政府領導層到訪的待遇相倣,可以得到國家領導人會見,並承諾建廠將享受稅收減免。但現在,外企的首席執行官可能受到高級領導人歡迎,也可能被監管機構或中國國內的媒體大聲譴責。
今年7月份,商務部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日本對華投資24億美元,同比降48.8%,美國對華投資17.4億美元,同比降4.6%,歐盟對華投資35.8億美元,同比降11.2%,東盟對華投資34.2億美元,同比降19.2%。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強調,也有很多國家對華投資是增長的,部分有所下降,應該只是一種短期的數據波動,是正常的、未來仍是樂觀的。但一些外企的高管,還是不約而同地表現出了謹慎。
稅收、土地等政策的“超國民待遇”取消、勞動力成本上升、監管的完善、本土企業的崛起等,導致了這樣的轉變。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盧進勇對新京報記者表示,30多年前,外企入華,早期主要是稅收方面的優惠,包括企業所得稅、外方人員個人所得稅等。“因為地方政府歡迎、領導重視,雖然很多方面沒有明文規定,但外企在申辦程式等方面速度都是比較快的。”盧進勇説到,當時中國大陸的環保要求、勞動力成本等都比較低,對外企很有吸引力,而且土地成本,商務成本,包括水、電、物業費等,對外資企業都有很多優惠和照顧。
新京報記者查詢到,1986年10月,國務院公佈《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對於在華外企的政策優惠相當具有吸引力。此後各地方政府紛紛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推出了更多針對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
根據《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産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除按照國家規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福利費用和住房補助基金外,免繳國家對職工的各項補貼。産品出口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産品産值達到當年企業産品産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現行稅率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其他己經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産品出口企業,符合前款條件的,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然而,這樣的優惠在外企進入中國30年後,宣告結束了。2007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並未單獨列出外企條款,而是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為25%。
盧進勇説到,中國入世時,除稅收外,其他方面就開始進行了大幅度調整,優惠政策基本都取消了。之後經過法規調整,原有的在華外企給予了過渡期,新設立的外企與國內的本土企業各方面的政策基本一致,不再享有額外優惠。
中國企業競爭力提升
盧進勇認為,反壟斷等不是外企認為存在落差的最主要原因,“當年,在華外企是在跟中學生競賽,現在幾乎是在跟同齡人競爭了。”
數據顯示,1991年,我國的實際使用外資額115.54億美元,1997年增長到644.08億美元,是1991年的六倍。
2013年,中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175.86億美元(未含銀行、證券、保險領域數據),同比增長5.25%。2014年上半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633.3億美元,同比增長2.2%,增速放緩。
與此同時,就在上個月,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等監管機構近期正在進行的反壟斷調查波及多家在華外企,包括上述紅極一時的微軟。福喜事件也引來媒體和消費者的痛斥,痛斥的對象甚至延伸到曾經備受青睞、近兩年卻常常上黑榜的肯德基、麥當勞等。
曾經被“捧著”、“端著”的外企感受到了落差。
IBM的2013財年,中國地區收入同比下滑了12%,此前幾年,這一數字是20%左右。“去年中國區的業績不佳表現為硬體服務收入下降,主要是受到政府經濟政策的影響”,IBM方面這樣解釋。
不久前,前文提到《華盛頓郵報》反映在華外企境遇落差的報道,引來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的強烈回應。
新華社發表的文章稱,30多年的內外資共同發展讓中國大陸的營商大環境起了化學變化,本土企業借鑒發展,創造了經濟奇跡,政府也趨於向服務型轉變。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外資企業為了過度追逐利潤最大化,卻一味渴求“超國民待遇”,漠視中國大陸法規,放棄一貫的高標準嚴要求。其不做令人羨慕的標桿示範,卻成被依法整治的對象,讓人扼腕嘆息。
《人民日報》刊文分析稱,中國經濟雖然減速,但仍是世界上增長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從要素優勢看,中國的勞動力價格優勢有所下降,但規模經濟優勢仍在。從戰略優勢看,對於中國這一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貿易國,跨國公司沒有理由不投資中國。改變過去厚外商、薄內商的做法,為所有企業提供一視同仁的待遇,為全體市場主體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正是當前中國政府的工作方針。
對於上述爭議,梅新育説到,中國需要對外資保持開放政策,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就應該對外資保持超國民待遇。
盧進勇認為,反壟斷、商業賄賂查處都不是外企認為存在落差的最主要原因。外企感受到的壓力,更多的來自商業、投資環境的變化,以及國內企業競爭力的快速提升。
“當年,在華外企是在跟中學生(指國內本土企業)競賽,現在幾乎是在跟同齡人競爭了。”盧進勇還表示,在同臺競爭的情況下,國內市場上的一些問題仍未能完全解決,也讓外企的壓力顯得更為沉重。比如智慧財産權問題,外企在華主要靠專利技術、品牌和商業模式,一旦這些出現問題,外企自身的優勢就沒了。
不過,梅新育還表示,需要防止規範外資政策的努力走向相反的極端。一種可能的相反極端是運用包括經濟安全審查在內的工具對外資收緊市場準入,從而減少外資壟斷。
梅新育認為,對已經形成外資壟斷的高度競爭性行業,未必需要直接採用強制拆分之類存量調整措施,也可選擇採用增量調整措施。通過反壟斷法遏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功能,可以阻止外資壟斷者通過經營者集中鞏固已經形成的壟斷格局,從而讓與壟斷者競爭的民族企業和其他外資企業更快成長起來。
“我們這個行業,從市場競爭來看,基本是放開的,外企和國企都玩不過我們這些小草。”劉松笑著説,“我們公司之前就有一些風投,現在又在美國上市了,我們算不算外企?”
■ 故事
一個外企員工的十五年:有“二等公民”的感覺
李宇發現,即使中國員工熬了十幾年,升遷到了最高的“部長”級別,在公司裏的話語權仍然比不過一個韓國的科長。
15年前,劉江和李宇一同畢業,兩人選擇了不同的人生道路。15年後,回顧當時的選擇,李宇有些唏噓。
2000年,在一個宿舍廝混了4年的劉江和李宇從大學畢業了。劉江去了一家政府事業單位,每月800元工資。李宇去了一家韓國跨國巨頭的中國分公司,月薪2300元。
在大學期間,劉江和李宇是一對志同道合的朋友,兩人一起入黨,一起競選學生會幹部,一起找工作。李宇説,當時大學生找工作的首選是外企,因為工資高、待遇好。
“當時寶潔、摩托羅拉去學校招聘時,大學生排長隊遞簡歷。當時摩托羅拉給大學生開的月薪是4000元,也有民營企業去招聘,開的薪水在1200元左右。”李宇説,當時首鋼也給他提供了工作機會,當時給出的條件是解決北京戶口,試用期每月600元,成為正式員工後月薪800元。當時李宇選擇了薪水偏高的韓企,希望獲得國際化工作環境,為以後的職場生活開一個好頭。
劉江則希望獲得穩定的工作,畢業後就去了政府事業單位。
剛參加工作前幾年,兩人經常通電話,李宇雖然有時加班,工作節奏相對較快,但薪水較高,經常需要各地出差,上班衣著西裝革履,所以很有成就感。而去了事業單位的劉江過上了“沒有效率”、相對封閉的工作方式。
但兩年後,李宇就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2002年,劉江趕上了單位最後一批福利分房,在北京西三環以非常優惠的價格分到了一套房子。而此時的李宇還和剛畢業時一樣,直到2004年才在家人的“大力資助”下,在東五環買了房,生活安定下來。
工作了五年後,李宇發現中國員工在韓國企業裏面是“二等公民”,無論是待遇還是升遷機會,都遠遠不如韓國員工。
李宇發現,即使中國員工熬了十幾年,升遷到了最高的“部長”級別,在公司裏的話語權仍然比不過一個韓國的科長。
“在公司呆久了,沒有前途。到其他公司很難適應。就像雞肋一樣。”權衡再三,李宇選擇留下來,等待合適的機會,和朋友創業。
此時的老同學劉江成了單位小領導,算上福利等,待遇也和李宇不相上下,而且可調動的資源更廣泛,言語間“官派”味道越來越濃。
“你好不容易抓住一根大樹的高枝,卻發現旁邊的小樹很快長成參天大樹,那些自己瞧不上的小枝椏,如今望塵莫及。”
(文中劉江和李宇係化名)
新京報記者 林其玲
■ 觀點
“控制壟斷更應鼓勵競爭者進入”
19世紀末,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即反壟斷法)誕生於美國。企業為牟取高額利潤而進行的合併、接管,或勾結起來進行串通投標、操縱價格、劃分市場等不正當的經營活動等,都是觸犯這一法律的行為。
這部最早的反壟斷法至今已有100多年,被判壟斷的案例不勝枚舉,2000年對微軟的宣判,是比較有代表性的一起。
2000年4月3日,美國法官傑克遜宣佈微軟濫用壟斷地位,違反《謝爾曼反壟斷法》。美國司法部官員認為,微軟捆綁銷售視窗軟體和網路瀏覽軟體,排擠了競爭對手,並在視窗軟體市場中佔據了幾乎百分之百的份額,毫無疑問成了一個壟斷者。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知名經濟學者、産業組織理論專家Richard Schmalensee認為,如果説微軟實施了其壟斷力量,Windows的銷售價格可定在高達2000美元一件的水準上,但事實上微軟的定價遠在這之下。這就是説,一個擁有壟斷實力的廠商沒有實施其壟斷力量,因而至少從經濟學上説不能將之等同於傳統意義上的壟斷廠商。
隨著美國反托拉斯法的每一次審判,以及與微軟同級別的公司一次又一次被推上涉嫌壟斷的法庭,美國法律界、經濟界對什麼是壟斷,反壟斷法的意義和具體條款進行著持續的討論。
比如,美國聯邦儲備局前主席艾倫·格林斯潘曾表示,“這個國家的整套反壟斷法,是經濟無知和衝動的大雜燴。”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加裏·貝克在1996年時也曾表示,“無論是法官還是立法者都缺乏足夠的證據斷定一個企業到底是推動了競爭還是抑制了競爭。控制壟斷的更有效的辦法是鼓勵競爭者進入行業,包括國外的競爭者。”
經濟學者、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席主任薛兆豐多年來持續關注反壟斷法案,他認為,“不正當競爭”的概念從來都是難以捕捉的。廠商如果漲價,就涉嫌“搶掠”,如果降價,就涉嫌“傾銷”,如果穩住價格,就涉嫌“勾結”。
薛兆豐曾發文稱,即使一個企業確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經濟學上也無法推斷這是反競爭或損害效率的。在無數的場合,由於約束條件和産業結構的特點,恰恰是激烈競爭才導致了成功企業的規模,而企業必須具備規模才可能帶來效率。
[責任編輯: 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