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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地震保險試點獲批未啟動:每年因震損失38億

2014-08-12 08:03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字號:       轉發 列印

  截至8月6日10時30分,雲南魯甸地震已導致當地8.09萬間房屋倒塌,12.91萬間房屋損壞。

  雲南每年因地震損失38.1億元 ,率先試點地震險也已獲批

  8月3日,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據雲南省民政廳報告,截至8月6日10時30分初步統計,地震已造成108.84萬人受災,589人死亡,2401人受傷;2.58萬戶8.09萬間房屋倒塌,4.06萬戶12.91萬間嚴重損壞。這再一次提示了建立包括地震保險在內的巨災保險制度的緊迫性。

  去年8月,中國保監會批復深圳、雲南開展巨災保險試點。其中,深圳開展綜合巨災保險試點,並已於今年6月正式落地;雲南試點則是針對農村居民房屋的地震保險。令人遺憾的是,目前雲南地震保險尚未正式推出,無法在此次昭通地震中發揮保障作用。

  “目前地震保險試點工作還沒有落地,而且,試點工作也有規劃,分步走,首先在楚雄彝族自治州試點,之後推廣到雲南全省。目前,楚雄試點還沒有落地。因而,無法覆蓋到昭通。”8月6日,參與雲南地震保險試點工作的誠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誠泰保險”)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週刊》。

  雲南每年因地震損失38.1億元

  “我們也覺得非常遺憾。”8月6日,雲南保監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一位成員對《中國經濟週刊》説,目前,在地震保險尚未在雲南正式落地的情況下,災區能夠發揮作用的保險主要是財産險、人身意外險、學生平安險,以及烤煙保險等。“真正針對農民農房的房屋財産保險,由於其服務對象,也就是當地農民的保險意識不強,他們購買的保險確實不多。”

  雲南保監局資訊顯示,截至8月5日16:30,雲南保險業共接到報案61筆,賠付16筆賠款,合計賠款70.3萬元。

  雲南地理環境特殊,受印度洋板塊與歐亞板塊碰撞和青藏高原隆起的影響,雲南是中國大陸乃至全球地震活動最頻繁、地震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雲南省內全部國土面積都處於6度以上抗震設防區,高烈度抗震設防面積比例居全國大陸之首,且震後易引發滑坡、崩塌等其他次生地質災害。特別是楚雄、大理、德宏等民族自治州均屬於地震多發區。

  中國保監會網站資訊顯示,根據1993—2012年雲南歷史地震民房損失數據,以及雲南省地震局對於當前強震活躍期內各級地震發生頻率的預測,並結合該省2014年預計經濟水準,初步判斷雲南省因地震導致的民房損失為年均38.1億元。

  正是鋻於雲南上述特殊的地震災情,2013年,雲南率先被列為地震保險試點省份。

  對於試點進展情況,上述雲南保監局人士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雲南省政府常務會議經過研究,已部署了政策出臺的一些前期準備工作,也對財政補助資金進行了批復。雲南保監局盡最大力促進、推動這項工作。參與試點的誠泰保險、人保財險兩家公司,我們都要求他們派人到我們局裏來辦公,共同推動此事。”

  “這次地震發生,肯定會促使雲南地震保險試點加速出臺和施行。”該人士表示。

  據了解,雲南地震保險試點工作設計的保險範圍是農村居民居住房屋,將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財政支援、非營利性的地震保險制度。保費將按照政府主導、農戶參與的原則籌集。目前,人保財險、誠泰保險,以及中國再保險3家公司組成共保體,正在制定實施細則和開展具體工作。

  去年8月17日,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關於雲南地震保險的座談會上指出,以“政策鼓勵、公司運作、基金統籌、風險分散”為原則,做好地震保險制度層面的框架設計,建立可靠、多元有效的補償機制。

  中國保險現狀:

  巨災損失,保險賠付不到1%

  當前,國際上已有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地震保險制度,主要分為兩種發展模式:一是以紐西蘭為代表的政府主導模式;二是以美國加州、日本為代表的政府與市場相結合的模式。

  而中國在地震發生後,商業保險賠付金額相當有限,用於抗震救災和震後重建的資金來源,以國家財政資源為主,民間捐助等社會力量為輔。

  以汶川地震為例,震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451億元,中央財政劃撥救助資金417.94億元,國內外捐助594億元,而保險賠付僅16.6億元,尚不及直接經濟損失的0.2%。

  國際上自然災害的保險賠付金額平均能佔到直接經濟損失的30%~40%。瑞士再保險公司提供給《中國經濟週刊》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目前,保險賠付額度佔整個經濟損失比例最高的是2011年紐西蘭基督城地震。那場地震造成經濟損失215.23億美元,保險賠付172.18億美元,佔比達到80%。迄今為止造成經濟損失最大的地震——2011年日本福島地震,經濟損失2259.91億美元,保險賠付376.65億美元,佔比也達到16.7%。

  中國也是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建立應對地震、洪水、颱風、泥石流等嚴重自然災害的巨災保險,十分重要也非常緊迫。

  2006年,國務院頒發的《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國家財政支援的巨災風險保險體系。

  今年7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指出,逐步建立財政支援下以商業保險為平臺、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的巨災保險制度。

  “巨災保險在政策上比過去更清晰、更明確。”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主任郭金龍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巨災保險,如果沒有財政支援,很難大範圍去開展。除了提“財政支援”,《意見》還提出了以商業保險為平臺、多層次風險分擔,模式更加清晰。“至於保險範圍進一步擴大、保障力度如何加強、全國性的機制如何建立,希望深圳、雲南兩地試點能積累經驗。”郭金龍説。

  深圳誕生的中國首個巨災保險制度,由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巨災基金和個人巨災保險三部分組成。深圳市政府每年出資3600萬元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巨災保險服務;巨災基金由政府撥付一定資金,並廣泛吸收企業、個人等社會捐贈資金;同時,積極推動商業性個人巨災保險産品發展。深圳巨災保險由人保財險承保後,再向中國再保險、瑞士再保險等公司進行分保。

  “巨災保險,不能靠一個行業,甚至是一家公司來承擔,它需要一個基於社會的制度安排。”人保財險副總裁王和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巨災保險要加快頂層設計,特別是通過全國巨災保險基金制度的建設,形成一個實際操作平臺,實現對各地試點工作的有效指導、協調與管理,並通過分保關係,形成一種剛性約束。

  瑞士再保險經濟研究及諮詢部高級經濟分析師、副總裁邢鸝此前在與《中國經濟週刊》談及巨災保險試點時説,“首先在各省建立因省而異的巨災保險,從長遠來看,最終應當在全國層面建立巨災資金池。中國市場非常大,本身就可以分散風險。”

  目前,在地震險缺位的情況下,應對地震災情發揮主要作用的還是傳統險種。比如新華保險、平安保險均表示,以人的身體和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身保險客戶,在地震中身故或傷殘將獲得相關賠償,受傷以及接受住院治療也將按照合同約定獲得相應理賠。

  在理賠方式上,一些保險公司也在探索創新。如中國人壽啟動了重大災情理賠應急管理,包括開通18項服務舉措,發動銷售人員全面主動尋找客戶,提供多渠道、24小時、異地報案受理服務等。另外,中國人壽還向參與抗震救災的公安幹警、醫護人員、專業救援隊員、新聞工作者捐贈了每人保額為2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障。

[責任編輯: 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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