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將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將示範區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白天主持召開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四次主任會議,通過相關立法工作方案。
前不久,深圳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獲國務院批復,這是黨的十八大後國務院批准建設的首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也是我國首個以城市為基本單元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此次條例的制定,旨在促進和保障示範區的建設、可持續發展,規範示範區的管理,為示範區企業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服務。
此前,我國已有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高新區和上海張江這三個自主創新示範區。深圳自主創新示範區應該示範什麼?是此次立法著重考慮的問題。昨天的會議上,大家一致的意見是,條例在自主創新體系上必須要有突破、有本質創新。
根據立法工作方案,條例將本著開門立法的原則,廣泛徵求各界的意見。如果進展順利,條例有望年內提請市人大常委會議審議。
昨天的會議還通過了今年開展專題詢問工作的相關方案。根據方案,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會將組織對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進行專題詢問,以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羅莉,副主任蔣宇揚、劉軍、劉恩、高振懷,秘書長張士明參加會議。(記者 李舒瑜)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