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允許網際網路銷售彩票
並無“牌照”一説
目前我國年彩票銷售額已突破三千億元,隨著網際網路對我們日常生活的滲透,網路銷售彩票正在成為一大熱點。網路銷售彩票在我國是否合法合規?對於這一新興領域,我國是如何監管的?記者採訪了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
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根據2012年發佈的《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目前我國彩票銷售模式可以包括實體店銷售、電話銷售、網際網路銷售、自助終端銷售等。
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強調,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發行方式是彩票監管的重要內容。如彩票發行機構(即中福彩中心、中體彩中心)要變更彩票發行方式,應當經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同意,向財政部提出申請並提交與變更事項有關的材料,財政部對申請進行審查後作出書面決定。
“也就是説,雖然彩票銷售模式有上述幾種選項,但具體實施前,須經財政部審查批准。”這位負責人説,2010年發佈的《網際網路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就明確規定,“未經財政部批准,任何單位不得開展網際網路銷售彩票業務。”
針對外界關注的放開網路銷售彩票,是否會對其發放“牌照”一説,財政部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及2010年發佈的《網際網路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和今年最新發佈的《電話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開展電話、網際網路銷售彩票是由彩票發行機構經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同意後向財政部提出申請,財政部對彩票發行機構的申請審查後作出書面決定。
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明確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條例》規定,這些屬於對變更彩票發行方式的行政審批,並不是直接向彩票代銷單位發放所謂“牌照”。新華網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