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2日訊 記者沈慧報道: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今天向媒體通報,環保部近日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佈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辦法》意在約束和懲戒企業環境失信行為,並解決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問題。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指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環境行為資訊,按照規定的指標、方法和程式,對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實際表現,進行環境信用評價的一種環境管理手段。評價最終將確定企業的環境信用等級,供有關部門、金融等機構參考使用,還將向社會公開以便公眾監督。
這位負責人介紹,環保部公佈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地方環保部門公佈的重點監控企業,重污染行業內企業,産能嚴重過剩行業內企業,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等,應納入環境信用評級範圍。這些企業具備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等基本特徵。
根據《辦法》,企業環境信用等級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4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標示。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監理、社會監督4個方面21項。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