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日電 今日,國家財政部發佈公告稱,中央財政共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53.73億元、醫療衛生支出2048.2億元。
以下為公告全文:
一、貫徹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全方位促進就業增長
一是加大就業資金投入。2012年中央財政下撥就業資金454億元,支援各地切實落實各項就業補貼政策,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以及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人力資源市場資訊網路建設,有力地支援了下崗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村婦女、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創業。二是落實稅收和收費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支援力度,完善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三是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等相關工作。大力支援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繼續落實中央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和高校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繼續落實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在所承擔的國家重大科研項目中聘用高校畢業生的優惠政策。四是繼續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農村貧困勞動力培訓“雨露計劃”、支援家政服務人員開展技能培訓、做好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
二、完善養老保障制度體系,支援實現制度全覆蓋
一是支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2012年,中央財政共下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2170億元,其中調標補助資金320億元。二是做好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資金保障等工作。中央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水準(每人每月55元)對中西部地區予以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共下撥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助資金654億元。三是參與研究制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相關制度的銜接辦法。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下發了《關於做好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制度銜接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2]15號),明確要積極引導和支援低保、五保、優撫對象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以解決其老年的後顧之憂,提高其生活保障水準。
三、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保障水準
2012年,各級財政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中央財政對西部和中部地區分別按156元和132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分擔比例分別從2011年的62%、54%提高到65%和55%,對東部地區的補助比例也相應提高。為此,中央財政共下撥新農合補助資金992億元、城鎮居民醫保補助資金207億元。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5%、70%和70%左右,有效減輕了群眾的醫療負擔。另外,為支援各地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2012年,中央財政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共下撥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130.8億元。
四、做好社會救助和優撫安置工作,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
一是做好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2012年,中央財政下撥補助地方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132.62億元,支援地方切實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二是支援地方做好城鄉低保工作。2012年,中央財政分別按照月每人平均15元、12元的標準增加對城鄉低保對象的補助,共下撥城鄉低保補助資金875億元。三是支援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制定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檢查督導辦法,促進救助管理工作規範、有效地開展。中央財政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共下撥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補助資金20億元。四是支援做好孤兒保障工作。2012年,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按月每人平均200元、300元、400元的標准予以補助,共下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資金24.3億元。另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求各地從2012年開始對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參照當地孤兒保障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中央財政按照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標準對各地予以補助。五是支援做好優撫安置工作。2012年,中央財政共下撥優撫安置補助資金584.28億元,用於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醫療補助,優撫事業單位維修改造、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人員和退役士兵安置等支出。(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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