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將從六方面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從5月1日起調整部分消化系統類藥品最高零售限價。此次藥品價格調整共涉及53個品種,3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價藥品平均降幅22%,預計每年可減輕群眾負擔30多億元。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改革力度,研究適應醫改新形勢要求的藥品價格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當前,將從六個方面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一是加強成本和出廠價格調查與監測工作,為合理確定最高限價水準奠定基礎;二是改進藥品定價方法,對部分藥品探索採用藥物經濟性評價和國際價格比較方式定價,對部分藥品探索試行統一定價;三是進一步加大對高價藥品降價力度,特別是降低外資原研製藥品價格;四是配合藥品生産流通領域改革,著力規範藥品流通環節價格行為,促進藥品流通企業的整合和優化,鼓勵發展現代物流産業;五是建立藥品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藥品生産成本和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藥品價格;六是研究實施鼓勵藥品研發創新的價格政策。對已達到國際水準的仿製藥,在價格政策上給予支援。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正在全面實施新版GMP改造和國家藥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各地要充分考慮藥品生産企業實施新版GMP改造和提升品質標準的成本變化情況。在調整藥品價格時,適當把握價格調整力度。對多家生産的仿製藥品要參考品質標準先進企業的成本和市場價格調整最高限價。(本報記者 王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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