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審計部門23日首次披露了備受社會關注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通過審計調查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截至2009年底這些地方的政府性債務餘額高達2.79萬億元。
根據法律規定,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3日向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報告了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引人關注的是,他在報告中詳細披露了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審計情況。
根據我國預演算法的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實際上地方政府性債務十分常見。近年來,隨著中國財政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逐步完善地方財政管理以及舉債、用債和償債等方面的制度,並積極採取措施化解普及9年制義務教育負債等歷史債務。
但由於地方財政和政府性債務管理還不夠嚴格和規範,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總體規模大,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近年來,一些人士已對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表示擔憂。劉家義在審計報告中披露的情況進一步表明,這種擔憂絕非多餘。
審計部門發現,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較大,特別是2009年的地方債務增長迅速。在審計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的2.79萬億元政府性債務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餘額為1.75萬億元,當年新增1.04萬億元。在這些新增債務中,僅有8.92%用於中央擴內需新增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還有相當部分用於建設2008年前已開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
審計還發現各地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平均佔本級債務餘額的一半以上。所審計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共有各級融資平臺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債務餘額共計1.45萬億元,分別佔省、市、縣本級政府性債務總額的44.07%、71.36%和78.05%。
劉家義向出席會議的170多名常委會組成人員坦承,“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存在一定的債務風險。”
[責任編輯: 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