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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重獎舉報假冒偽劣 最高獎金30萬元

2003-03-20 10: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凡發現生産、加工、銷售、藏匿假冒偽劣商品違法活動時,消費者可向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舉報。執法部門查證屬實後,根據假冒偽劣商品貨值大小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30萬元。

舉報人可撥打12365投訴電話,向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舉報,也可自行設定與質監部門聯絡的密碼,通過電話、信件、傳真等形式進行舉報,還可通過書面形式,將制假售假線索直接向各級質監部門舉報。同時,舉報情況經品質技術監督行政執法部門查證屬實後,將根據財政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佈的《舉報假冒偽劣産品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的規定,確定舉報人立功等級,依據查獲的假冒偽劣商品貨值大小,一次性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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