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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要求年底前完成各級職責機構整合

2015-07-02 13:15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到今天,《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實施整整4個月。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認為,不動産登記在頂層設計和制度建設方面仍面臨諸多難點問題。這位負責人要求,要以年底前完成各級職責機構整合為目標,抓緊推進市縣級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

  在今年4月19日,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負責人曾公開表示,暫行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全國27個省份完成省級職責機構整合,10個地區已經開始頒發統一的《不動産權證書》。

  但是,他也透露,從全國來看,市、縣級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嚴重滯後,已成為當前制約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推進、制約暫行條例實施的最大難題和障礙。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截至今年3月底的最新統計數據表明,全國300多個地市州盟、2800多個縣市區旗中,只有50個地市、101個縣完成了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佔比分別不到16%和4%。這也就意味著96%的縣級還沒進行機構整合。

  據專家介紹,目前時間又過去了兩個多月,但是,市縣一級不動産登記機構的整合進展仍不容樂觀。

  國土資源部這位負責人也表示,當前,圍繞“四統一”,不動産登記取得了積極有效的進展,但是,不動産登記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在頂層設計和制度建設方面仍面臨諸多難點問題。

  這位負責人提出,國土資源系統要掌握不動産登記制度體系,科學設計本地不動産登記制度體系。同時,選取已完成整合和機構建設的地區,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充分發揮帶動和示範效應。

  他特別強調,要抓緊推進市縣級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以省會城市職責整合為突破點,全面鋪開市縣級不動産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工作。以年底前完成各級職責機構整合為目標,細化任務,倒排時間,落實責任,迎接國務院和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專項督查。

  這位負責人提出,要抓緊完成各類不動産登記資料移交整合工作。“能移交的一律移交,需要共用的,做好共用管理工作,創造條件逐步實現移交。”這位負責人要求,紮實做好不動産登記發證準備工作,積極推進不動産登記流程再造和登記窗口建設,確保不動産登記各個環節與其相關的管理環節實現平穩交接、有序銜接、無縫對接。(郄建榮)

[責任編輯: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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