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將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産將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統一登記。專家稱,將來樓市有望全面摸清家底。國土資源部表示,下一步將抓緊出臺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細則,儘快頒布使用統一的簿冊證書,同時啟動不動産統一登記資訊平臺建設。
多頭登記讓人犯暈
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都屬於不動産。不動産權利的主體、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內容應記入不動産登記簿。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
據悉,納入登記的不動産權利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産權利。
長期以來,我國不動産登記弊端叢生,政府一直醞釀進行改革。據了解,我國不動産登記資訊分散在住建、農業、林業、國土等部門,多部門登記導致不動産權利歸屬不明確,引發矛盾和糾紛,增加了當事人的負擔和交易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利用雜亂的資訊登記漏洞私設程式“創收”牟利。
此外,我國不動産登記依據多頭且混亂,除物權法外,房屋登記有城市房地産管理法,土地登記有土地法,林地登記有森林法,草原登記有草原法,農村承包土地登記有農村土地承包法,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登記有漁業法。
業內人士分析,各部門登記方法和規程等不一致,容易導致登記出錯。為進一步提高不動産登記的公信效力,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的良好秩序,急需建立全國統一的不動産登記制度。
保護不動産權利人權益
很多人認為,不動産統一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反腐、徵房地産稅。法學博士程嘯則認為,無論是反腐、徵稅,還是調控房地産市場,都不是不動産登記制度真正的、最基本的功能,而只是不動産登記制度附屬的或者説是派生的功能。“如果將派生或從屬的功能當作不動産登記的主要功能、基本功能,就會扭曲整個不動産登記的規則與體系,使不動産登記制度真正的功能無法發揮。”程嘯説。
“通過將不動産的自然狀況及其上存在的各種物權清晰、真實、準確地記載在不動産登記簿上,並向外界加以公示,就能夠實現不動産登記制度的維護不動産交易安全、提高不動産交易效率、保護不動産權利人的權益這三大基本功能。”程嘯指出。
建立統一的不動産登記制度好處很多,律師韓德雲認為,第一,便於切實維護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結束不動産登記管理的混亂狀況。第二,便於提高行政管理機關效率,保證物權狀況的公開和明示,防止行政機關濫用職權,損害權利人的利益。第三,便於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物盡其用,定分止爭。對老百姓來説,私人財産權屬明晰,創造積累財富的勁頭會更足。
實施推進還需完善細則
隨著不動産條例實施臨近,市場的擔心也在升溫,比如只有條文但沒有細則,在全國範圍內落實將比較艱難。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長、國土部不動産登記局的首任局長王廣華表示,目前國土部牽頭制定《實施細則》已在徵求國務院36個部門和全國31個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意見。同時,不動産權籍調查的有關政策意見也在抓緊起草,力爭在3月1日《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前出臺。
國土資源部日前舉辦了不動産登記工作第三次部際聯席會議,要求具備頒發新證條件的地區,正式啟用統一的不動産權證書,力爭2015年底全面頒發新證書。
聯席會議還要求各部門督導地方加快職責和機構整合,確保先行地區統一登記窗口設置到位,頒發統一證書準備就緒;儘快頒布統一的登記簿冊和證書,與《條例》實施同步啟用;抓緊健全《條例》的配套制度並做好逐級培訓,制定出臺《條例》的實施細則以及不動産權籍調查指導意見;加快資訊平臺建設,今年上線試運作,2016年拓展擴容,確保2017年全面運作;完成國家層面統一登記窗口正式運作的技術準備工作。本報記者 羅 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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