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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建居住區將配建養老設施

2014-11-26 15:50 來源:中國建設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就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印發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小)區要配建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按照要求,各地在編制城市、鎮總體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每人平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並與醫療衛生規劃等相關配套設施規劃進行協調和銜接。老城區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開闢養老服務設施。

  王紀洪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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