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煙臺市住建局獲悉,經街道辦事處初審、區級審核、市級審批等程式,第二批共1963戶申請家庭通過了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從9月28日到10月4日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據悉,公示期間,市民可登錄煙臺住房和城鄉建設資訊網、煙臺市住房保障網查詢,同時名單也會在芝罘、萊山兩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和區住房和建設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欄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家庭,10月8日起工作日期間可到街道辦事處領取《住房保障資格證》。
今年煙臺市中心區實行住房保障資格常態化申請以來,目前已有二批共4966戶家庭通過了住房保障資格認定,今後每個月的月底前都將會進行一批住房保障資格公示。
住房保障部門提醒市民,根據新的住房保障政策,申請家庭的住房保障待遇將通過發放租賃補貼體現。申請家庭在取得《住房保障資格證》後,需要先租房再申領補貼。租房可以自己在市場上租賃90平方米以下的適當住房,也可以申請租賃政府的保障房。租到房子後,可以憑相關手續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樓辦事窗口申請租賃補貼。(記者 聶子傑 通訊員 劉蕭鵬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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