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業主提供的玻璃爆裂圖。
中新網杭州8月27日電 (記者 趙小燕)幾年前,長期在上海做生意的阮晴(化名)夫婦在杭州的西溪天堂悅居花了千萬元購置精裝修豪宅,但這幾年她住得並不舒心。交房時大理石地面就已碎裂,首次使用時中央空調漏水浸濕了衣櫃裏十幾個包包……近日,阮晴夫婦還被開發商杭州西溪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因為他們在陽臺外懸挂了“悅居生活,粗製濫造”等標語抗議,開發商起訴其名譽侵權。27日,該案在杭州西湖法院開庭。
豪宅問題不斷 業主拉橫幅抗議
2010年1月,阮晴夫婦在西溪天堂悅居購置了兩套房子,面積分別為148、189方,合計價值1000多萬。
2011年11月,房屋竣工驗收,但收房時,阮晴發現房屋大理石地面有幾十處裂痕,天花板毛糙,肉眼看都很明顯。
阮晴遂拒絕收房,經交涉,開發商同意做整改。“因為我訂的傢具已經到杭州了,後來不得已收了兩套中其中一套房,儘管是一個還有問題的房子。”阮晴説。
2012年4月,阮晴夫婦入住後第一次使用中央空調又發生了漏水事件,因漏水點正好在衣櫥位置,阮晴的十幾個包包被浸濕。同年夏天,阮家的陽臺玻璃又發生爆裂。
按照阮晴的律師建緯律師事務所王欽的説法,2012年8月,開發商確認包具過水損失等客觀存在,雙方就賠償事宜幾經交涉,開發商無法滿足其合理要求,阮晴才第一次在她自己房子的陽臺處挂出了橫幅——“無良奸商,偷工減料,品質問題,層出不窮”作抗議。
隨後,開發商同意維修整改,整改期間,也給了阮晴夫婦一個過渡房。
2014年3月,阮晴收到了來自開發商的通知,要求其搬離過渡房,但阮晴認為,房屋內大理石裂痕等問題依舊沒解決,拒絕搬離,隨後被斷水斷電。
據阮晴説,這次斷電造成家中酒櫃的紅酒變質,損失十幾萬。於是,她第二次打出橫幅——“天堂悅居,粗製濫造”抗議。
阮晴説,自己買悅居只是為了度假用,平時並不在杭州,但每次回來都有不斷爆發的品質問題,“我們精神上也很困擾,反而被告上法庭,申訴無門的感覺。”
同在西溪悅居的多位業主向記者反應了地板開裂、設備間墻體滲水等問題,而反應最集中的則是陽臺玻璃爆裂問題。“這是小區的普遍現象。”一位業主表示。
開發商:房子無品質問題已經鑒定
對於業主反映的上述問題,杭州西溪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客戶關係的唐鋒表示,精裝修交付的房子一點問題沒有是不可能的。“比如空調,我們用的是品牌的中央空調,但我們作為開發商不能控制它在使用中百分百沒問題。”
對於反映特別集中的陽臺玻璃爆裂問題,唐峰表示,其實還是少數幾家,“屬於保修的範圍,我們肯定也會做維修或者更換。”
唐峰認為,在將過渡房斷水斷電之前,開發商已經通知了業主,交付業主的房子並不存在結構性或者嚴重影響安全使用等問題,業主沒有理由拒收。
他表示,此前阮晴也已向杭州市建築工程品質監督站進行了投訴,但經鑒定,房屋確實沒有品質問題。
而對於阮晴夫婦兩次懸挂橫幅的問題,唐峰認為,橫幅上反映的不是品質問題,而是都名譽的侵犯。
挂橫幅是否構成名譽侵權?
按照開發商代表律師今天在庭上所稱,阮晴夫婦挂橫幅的位置位於車流量較大路段,行為影響惡劣,嚴重損害了開發商的商業名譽。開發商方面要求阮晴夫婦在兩家杭州本地媒體上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0000萬元。
庭上,阮晴夫婦的律師表示,被告作為業主有權對開發商所銷售的房屋品質及物業服務品質等問題進行批評、評論;潛在消費者也對原告所開發房産、物業服務品質享有知情權,被告行為並不構成對原告的名譽權侵害。而橫幅的內容均係對原告所銷售的房屋品質及物業服務品質等客觀事實的表述,屬於正當批評、評論。
今天,開發商方面的律師還提到了房鬧,“不要因為降價的問題,就一直破壞我們開發商的名譽。”
不過,阮晴方面律師當庭駁斥,“我們從未提過降價問題。”
法庭將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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