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農村土地流轉話題熱度很高。究其原因,主要在於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之後,土地流轉既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也成為各地在深化農村改革中著力探索的重要內容。
很多人因此以為,農村土地流轉就是這兩年才發生的事情;更有一些人以為,要像前幾年抓房地産市場機遇一樣,抓緊農村土地流轉這一波機遇,市場行情機不可失。在這種意識裏,土地流轉不過是新一輪土地市場啟動的代名詞。其實,無論在農民生産生活實際中,還是在國家法律法規框架下,土地流轉並非始自今日去年,更不是要啟動所謂新一輪土地市場。
在上世紀90年代,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人群逐步擴大、種地收入尤其是種糧收入下降,加上稅費負擔年復一年,農民種地積極性受到很大影響,私下進行土地流轉的事情各地都有。或親友之間相互委託耕種,或鄰里之間代為看管,棄耕拋荒也沒少發生,一些村民“撿田種”就是這樣來的。可見,農村土地流轉由來已久,只不過當時是民間自發流轉,法律法規還沒有明確。
2002年下半年,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提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同時,這部法律還對土地流轉的基本原則作了規定。這是農村土地流轉正式在法律中得到體現規範。這部法律的頒布實施,對農村土地流轉起到了規範作用,加之隨後啟動農村稅費改革等系列支農惠農政策,農地價值受到重視,農地拋荒得到有效遏制,但農地流轉還沒有大規模普遍發生。
2013年,農地流轉出現新的變化。當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創新農業生産經營體制,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這一文件的出臺,對正在較為廣泛發生的農地流轉起到了規範和促進作用。農業部統計顯示,當年底全國農村承包地流轉達到總承包地26%以上。
為什麼這個時期農地流轉會較為普遍地發生呢?這與我國國情農情變化有關。簡單地説,在農業外部,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不可能讓大量勞動力聚集在農村,國際國內市場一體化也對農業競爭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加快發展有競爭力的現代農業不行;在農業內部,保糧食等主要農産品供給的壓力在沒有減輕的同時,還面臨勞動力減少、成本增加、資源緊張、效益不高等多種壓力,必須轉變農業生産方式、提高農業效率和效益,否則,種地形勢將變得更加嚴峻。
在這種背景下,中央一號文件及時提出了創新農業生産經營體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戰略舉措。因為順應了國情農情的新變化,以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經營為特徵的土地流轉在實踐中得到農民支援,土地流轉得以健康推進。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流轉是一個自然的經濟、社會發展過程,與農業發展要求、農村環境變化、農民對土地的認識直接相關。早了不行,條件不成熟,農民不接受;晚了不行,耽誤了時機,現代農業不等人。
厘清這一變化過程,對目前各地正在積極探索推動的農村土地流轉很有益處。比如,土地流轉速度多快合適,要與農民的接受程度一致,不能人為設置進度指標,更不能搞考核、搞攀比;土地流轉的規模多大合適,不是越大越經濟,也不是越大越有面子,這與大戶經營能力有關,與當地基礎設施條件有關;農地流轉更不是啟動新一輪土地市場,不搞農業而去圈地囤地,只會得不償失。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