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3萬、合同限定、110舉報
治群租 有管用的招嗎?
“要是撥110管用,我早不用忍受半夜從樓上傳下來的叮咚聲了。”提起群租李小姐就氣不打一處來。《出租房屋每人平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一週了,記者發現群租現象依然氾濫,招租的小廣告依然遍地可見。如城市“牛皮癬”般的群租究竟如何管?新規定中作出了一些規定。可這些措施真的能管用麼?許多市民提出疑問。
110舉報
撥了管用嗎?
“要是撥110管用,我早不用忍受半夜從樓上傳下來的叮咚聲了。”提到群租,家住北四環的李小姐就牢騷滿腹。
幾個月前,李小姐樓上的鄰居將自住的房子租了出去。因為是130平方米的三居室,業主將客廳、臥室分成了隔斷間,租給一間美發廳當員工宿舍,一個房間裏,塞進了約20名20歲出頭的女孩。
這群在美發廳工作的年輕人,很快就和左鄰右舍産生了矛盾。因為下班時間晚,每天晚上11點,當大部分人都準備休息時,女孩們剛到家,進屋時“砰砰”摔門,穿著高跟鞋在地板上走來走去,開著電視大聲説話,甚至半夜1點開洗衣機洗衣服。
“偶爾一次還能忍受,可天天晚上都是如此,至少鬧騰到12點。”多次敲門協商無果後,李小姐找過物業公司和居委會投訴,也曾多次撥打110報警。“警察來了之後,最多查查身份證,然後讓我們私下解決,壓根不管用。”
新規定提出,群眾舉報群租,可以撥打公安部門的110電話報警。“可我的經驗,撥打110後警察也會説這事不歸他們管。那這到底歸誰管呢?”
罰款3萬
仲介會怕嗎?
“我和好友租了一間被隔出一半的次臥,每月租金1100元,合同都是和仲介公司簽的,從來沒見過房子的業主。”外地來京工作的80後女孩小靜,在群租房中住了已經有半年了。當初幫她找房子的小仲介,是她見過的唯一“房東”。
小靜住的屋子,是由一套兩居室改造而成,一共隔出六個單間,如今住了12人,都是和她一樣的“北漂族”。偶爾幾次聊天,小靜得知,整套房子中最便宜的是廚房改造的隔斷間,每月租金800元;最貴的是住了三個人的主臥,每月租金1800元。
實際上,仲介以“房東”身份,將代理房源打隔斷群租,已經成為北京群租房市場的主流。如何讓仲介不群租?新規定中有一條,仲介機構及其人員從事房屋租賃經紀業務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3萬元的罰款?經紀人租一套群租房賺的就不僅僅是這個數。”小靜以自己的房子算了比賬,一個月合計租金6500元,一年租金7.8萬元,再加上一個月押金和仲介費1.3萬元,年收入就是9.1萬元。“假設仲介一年做10套這類房子,你罰他3萬元,誰怕呢?”
合同限定
誰能遵守呢?
“規範合同?那就是紙上談兵,誰會遵守呢。”提起限定群租的新規定中“會將面積標準、居住人數、限制條件等寫入房屋租賃合同的示範文本和《物業管理規約》”條款,曾經租過隔斷間的小林無奈地笑了笑。
一年半以前,小林通過仲介公司找了一套群租房中的次臥,每月租金1300元。合同中,經紀人只是寫著小林租了哪條路的哪個小區,建築面積有多大,可具體租的次臥有多大,合同裏壓根沒提。居住人數上則寫著“住1人、限定2人”。
結果,就為了這限定2人,1年合約到期時,小林和經紀人吵了起來。經紀人説她有幾次曾帶朋友回來,違反了合同,按約定要扣押金,可小林認為這是特殊情況,並不算違約。“最終,胳膊擰不過大腿,他們還是扣了押金。”事後,小林仔細研究了合同,才發現經紀人所謂的“規範合同”,早將不利於他們的條款全刪了,只留下約束租客的條款。“所以,你説不讓打隔斷,並且寫進合同裏,誰來真正遵守呢?”小林告訴記者,在北京,每月3000元的工資,租房成本至多在1300元。“若真是沒了隔斷間,很多租客都不知道去哪兒住了。” 本報記者 趙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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