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堂繪(人民視覺)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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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深圳市住建局公佈的安居房申購名單中,年僅兩歲的幼童以“傑出人才”身份入圍,把公眾視線吸引到廣受關注的安居房項目分配上。是系統漏洞、審核不嚴,還是另有隱情?
安居房入圍名單公示:兩歲幼童竟是“傑出人才”
6月8日,深圳市2013年首批安居房項目——西鄉安居家園、觀瀾茗語華苑初定入圍和候補入圍申請家庭名單公示。然而,有網友發現,公示名單中有一名2008年出生、年僅5歲的男孩和一名2010年出生、年僅3歲的女孩被列為“後備級人才”,另一名2歲的幼兒則被註明為“傑出人才”。
6月14日,深圳市住建局發佈聲明稱,涉及此類情況的申購家庭共計9戶,“均為申請家庭在填報資訊時,將其作為共同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人才類型欄’填報為‘後備級人才’或‘傑出人才’”。
深圳市住建局同時提供了9戶申購家庭申報資訊匯總表。表格顯示,9戶家庭中作為共同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年齡最大的15歲,最小的僅有2歲。
深圳市安居房初定名單已非首次“擺烏龍”。此前,有69戶殘疾人因資訊管理系統篩選設置出錯,入選後又被刷下,經歷了“悲喜兩重天”。“看到名單後家裏人就到處借錢,但是第二天又説沒有了,打擊非常大。”一名殘疾申請人表示。
深圳住建局回應:資訊真實性由申請家庭負責
深圳市住建局回應稱,根據選房排位規則,申請人或配偶屬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或高級人才的二至三人家庭,方可同時申購兩房和三房戶型。而此次的9戶申購家庭未成年子女填報的人才資訊均為無效資訊。該局表示,將加大核查力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才類型有明確的政策定義。經初步調查,9戶家庭中有的聲稱,因父母是後備人才,他們認為作為共同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也可填寫成後備人才;也有家庭認為未成年子女今後有可能成為人才,故填作‘後備人才’等等。這些都是申請人對人才政策及填報規則的不理解造成的。當然,也不排除個別人搞惡作劇。”
此外,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出現上述錯誤還可能是由於個別家庭虛報申報資訊,及安居型商品房資訊管理系統中電腦自動糾錯功能相對缺失。同時,有關人員工作不認真細緻也是原因之一。反映出資訊系統設計、申請人資訊邏輯比對和篩查以及政策宣傳解釋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對此深圳市住建局向社會公眾致歉。
據介紹,此次安居型商品房申購採取誠信申報和資格後審辦法,申請家庭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申報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所以初次申報名單公示前,深圳市售房中心未對申購家庭的申請資訊進行逐一審查。但在申請家庭提交書面材料及誠信保證金後,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和申報資訊進行全面核查。”深圳市住建局表示。
市民質疑:誠信申報、資格後審制度或存漏洞
對深圳市住建局的回應,不少市民並不買賬,同時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否完善提出了質疑。
據了解,此次安居房兩個項目共提供2400多套房源,截至5月28日,已提出申購的申請家庭總計13967戶,有效申請家庭13938戶。
根據誠信申報和資格後審的制度,安居房項目向社會公佈的入圍資訊,均由申請家庭自行填報。入圍家庭經過現場看房後,按規定時間交納8萬元的誠信保證金。
按規定,對審核合格並成功購房的申購家庭,8萬元誠信保證金將轉為購房款;如申請家庭涉嫌隱瞞或弄虛作假,將暫扣誠信保證金,經調查核實後,按規定予以處罰。
申請過保障房的陳先生表示,現在沒有初審,完全由申請人對申報資訊的真實合法性負責,“這種形式是值得商榷的。”他認為,申請資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應該由住建局進行“把關”,“住建局要承擔一定責任。”
而深圳市住建局則表示,“資格後審是誠信申報制度的一個改革環節。誠信申報作為一項創新制度,目前正在推行階段,申請家庭需要對政策有個理解過程。”
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郭乘希對此並不認同。她表示,此次出現的問題反映出相關部門存在工作失職,“系統出現問題應該有工作人員進行排查,而不應出現如此明顯的錯誤”。
“此外,2歲幼童作為‘傑出人才’列入申報名單,這種不合理的資訊很容易被公眾發現。但實際中,很多虛假資訊難以簡單辨別。”郭乘希認為,即便公佈資訊接受社會監督,仍有很多涉及個人隱私的資訊是公眾無法調查與監督的。“對於相關部門審核錯誤頻發,應該實行‘過錯追究責任制’,相關部門不應轉嫁監督審核的責任。”她表示,“制度的漏洞可能會為虛假申請人大開方便之門。”
標簽:安居房深圳傑出人才
[責任編輯: 雍紫薇]